崇阳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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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崇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崇阳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指导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项目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全县水利规划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指导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8、指导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公告。按规定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1、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事法规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开展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

12、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崇阳县水利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现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安全监督股)、水库移民股、行政审批股(水利水土保持股)和河库股。

二、人员情况

水利局核定行政编制1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0人,其他人员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使民生水利惠及千万家。2020年是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之年,2021年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水利短板,我们万众一心加油干,把水利短板补得再扎实一点,让民生福祉保障更多一些。一是补齐大旱大灾的短板。贯彻落实委常委会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早做准备。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调度方案,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强化值守巡查、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水、雨情预测、预报、预警,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科学调度各类水利工程,确保防洪安全和抗旱用水保障二是补齐水利项目短板。2021年,总投资45012万元,新建水利项目6个。1、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期)。投资12705万元。对陆水崇阳段实施岸坡护砌12.6km,堤防加固10.5km,合计治理堤长23.1km,配套排水涵闸5座;2、高堤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投资10250万元。河道治理全长26.5km,其中堤防加固11.2km、岸坡衬砌15.3km,河道疏浚7.2km3、青山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三期)。投资9000万元。对青山灌区渠道进行疏挖衬砌、渠道垮塌治理、拆除重建泄洪闸、渡槽更换止水、拆除重建人行桥,并新建监控设施设备;4、城乡一体化新建石城镇水厂工程(含沙石片管网延伸)。投资6200万元。从青山水厂原老管网点取水、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新建厂区管理房,消毒间,泵房等,铺设供水管道200km5、崇阳县移民资金项目(后扶资金、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等)。投资3657万元。包含移民直补资金、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美丽家园建设;6、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度)。投资3500万元。改扩建台山水厂、铜钟水厂,建设金沙水厂;三是补齐生态修复短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强化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岸线利用和水库监管,加强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推进堤防植树造林工作,做到应植尽植。四是补齐水利改革的短板。落实委深改组各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要按照改革任务分工,抓紧做好2021年改革任务面积分解落实到具体灌区、具体乡镇村组、具体田块,重点推进年度改革范围内渠系计量设施建设、管护机制改革落实、渠系水价测算等工作,确保年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持续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做好水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承接和下放工作,应放尽放,优化服务,同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水权分配等其它领域的改革。五补齐机制体制的短板。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上级规范、文件及要求,梳理完善工作分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理清工作职责,细化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制度执行中薄弱环节、空白地带,及时填补缺失。

(二)恪守原则执法,不折不扣推进长江大保护,使管水治水更有新起色。2021年重拳出击,铁腕治水,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上再谱写。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以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县53条河流,109座水库“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用水总量的监管,全面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取用水秩序,持续开展水资源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加快治理措施;二是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压紧压实河长制和联系部门责任,完善河长制目标考核办法。健全河监管督办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以“四单制”压实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巩固“清四乱”成效,落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推进河水质和水生态环境改善。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河长制“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河长、联系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做到常态化巡查监管,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四联单”制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做好非法采砂刑事打击。依法依规征收水利规费四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明确水利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狠抓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度要求的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搞好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服务保障,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督导,严抓问题整改。加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用好信用体系净化水利建设市场。督导落实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加大水利工程验收推进力度。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推进绩效评价全覆盖,加快预算执行序时进度特别是基建资金支付进度,加强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管理。五是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规范生产建设活动,有效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把行政审批关,确保依法审批;严格监督执法,把水土保持的后续设计、方案落实、水土流失监测、竣工验收等作为重点,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抓好动态跟踪落实;加强与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共同把好监督和验收关,确保水保设施保质保量建成。

(三)自身建设注重“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党建强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的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干部队伍;二是着力改革激活力。按照发改部门对县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和千人以下供水工程供水价所定的价格,明确目标任务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抓好水费计收。加强计量设施建设和水价政策宣传,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钱。推进智慧供水,方便群众缴费,降低收缴成本。建立水费收缴与维修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制度确保农村供水价格应定尽定,水费应收尽收三是着力管护强质量。做好大中型水库、河域、电站、局属水厂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强化工程维修养护,健全完善水利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管理水平;四是着力日常强基础。实行“业务工作”与“常规工作”两不误,高标准完成市局、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常规工作,做到常规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答卷”。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水利局本级、崇阳县水政监察大队、崇阳县香山水库管理处、崇阳县石壁水库管理处、崇阳县台山水库管理处、崇阳县杨林桥水库管理处、崇阳县天城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白霓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路口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沙坪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石城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青山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金塘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肖岭乡水利管理站、崇阳县港口乡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高枧乡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铜钟乡水利管理站等二层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501.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44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    按照国家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支出

崇阳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预算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01.24万元(其中:崇阳县水利局本级603.73万元崇阳县水政监察大队197.6万元、崇阳县香山水库管理处77.45万元、崇阳县石壁水库管理处100.29万元、崇阳县台山水库管理处66.15万元、崇阳县杨林桥水库管理处53.91万元、崇阳县天城镇水利管理站54.26万元、崇阳县白霓镇水利管理站31.43万元、崇阳县路口镇水利管理站28.93万元、崇阳县沙坪镇水利管理站28.71万元、崇阳县石城镇水利管理站13.79万元、崇阳县青山镇水利管理站46.04万元、崇阳县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28.83万元、崇阳县金塘镇水利管理站32.39万元、崇阳县肖岭乡水利管理站33.74万元、崇阳县港口乡水利管理站33.81万元、崇阳县高枧乡水利管理站37.67万元、崇阳县铜钟乡水利管理站3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44万元,下降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15.2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501.24万元(其中:崇阳县水利局本级603.73万元崇阳县水政监察大队197.6万元、崇阳县香山水库管理处77.45万元、崇阳县石壁水库管理处100.29万元、崇阳县台山水库管理处66.15万元、崇阳县杨林桥水库管理处53.91万元、崇阳县天城镇水利管理站54.26万元、崇阳县白霓镇水利管理站31.43万元、崇阳县路口镇水利管理站28.93万元、崇阳县沙坪镇水利管理站28.71万元、崇阳县石城镇水利管理站13.79万元、崇阳县青山镇水利管理站46.04万元、崇阳县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28.83万元、崇阳县金塘镇水利管理站32.39万元、崇阳县肖岭乡水利管理站33.74万元、崇阳县港口乡水利管理站33.81万元、崇阳县高枧乡水利管理站37.67万元、崇阳县铜钟乡水利管理站3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44万元,下降0.2%其中,基本支出1294.04万元、项目支出20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7.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预算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7.97万元,与上年度增加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12个乡镇水利站公务接待费放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当中,未纳入公务接待费预算,本年度按要求进行了调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48.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16.45万元印刷费10.44万元、邮电费6.56万元、差旅费7.4万元、会议费0.8万元、福利费10.59万元、日常维修费2.3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9.6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万元工会经费8.53万元、公务接待费27.97万元、劳务费1.6万元、培训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9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租赁费0.6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748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50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04万元,项目支出207.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一般项目29个,金额207.2万元(分别是:河库长项目20万元、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43.1万元、防汛抗旱项目8万元、水库移民项目16万元、塘桥驻村工作经费4万元、太平驻村工作经费4万元、宝林驻村工作经费4万元、桥上驻村工作经费4万元、水政执法经费9.3万元、香山水库维修养护经费5.6万元、香山水库防汛抗旱经费5.6万元、石壁水库维修养护经费5.6万元、石壁水库防汛抗旱经费5.6万元、台山水库维修养护经费4万元、台山水库防汛抗旱经费4万元、杨林桥水库维修养护经费4万元、杨林桥水库防汛抗旱经费4万元、崇阳县天城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白霓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路口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沙坪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石城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1.4万元、崇阳县青山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金塘镇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肖岭乡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港口乡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高枧乡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崇阳县铜钟乡水利管理站防汛应急经费5万元);重点项目0个,金额0万元;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完成两次以上防汛大排查工作,加强全县境内河库管理,做好防汛抗旱用水调度、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夯实基础,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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