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489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崇阳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指导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项目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全县水利规划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指导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8、指导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公告。按规定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1、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事法规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开展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

12、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崇阳县水利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现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安全监督股)、水库移民股、行政审批股(水利水土保持股)和河库股。

二、人员情况

水利局核定行政编制1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0人,其他人员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抓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抓好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拓展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梯次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要求,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深入开展清廉水利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严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地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人员动态管理、健康情况排查、疫情信息报告和重点区域消杀,统筹做好农村供水、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等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3、加快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重项目,坚持围着项目转、围着项目干。切实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及时跟踪对接2022年中央、省、市水利投资计划,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度,高质量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高标准推进工程建设,补齐补强崇阳水利短板。新建崇阳县第二水源木三李水库工程、崇阳县天城水闸拆除重建项目、崇阳县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崇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是我局规划的“十四五”期间4大民生工程,已明确专人专班专抓项目前期工作。以这4个重点项目为抓手,持续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加速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青山河(金塘段、高枧段)治理工程、堰市河治理工程、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给全县人民带来安全、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建设安全监督、水库移民股、崇禹公司等股室、单位)

4、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坚持防住为王、“预”字当先、“实”字托底,紧盯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有力有序有效迎战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落实汛前准备。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汛前不能整改完成的,落实临时安全度汛措施。加强水库、河堤等工程汛期巡查防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建立以气象预报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实现水利、应急、自然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严守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股等股室、局属各单位)

5、持续完善河库长制体系。压紧压实河库长制和联系部门责任,深化推进“+检察长协作机制,完善河库长制目标考核办法。健全河库监管督办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巩固“清四乱”成效,落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持续开展河库“清河行动”,打好小微水体治理提升战和管护持久战,确保河道水环境持续向好。加强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河库、珍惜河库、保护河库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河库长、联系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河库股等股室、局属各单位)

6、切实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将水资源刚性约束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严格用水定额,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县级重点监控用水户管理。强化水资源分水、用水管理,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力推进水量分配、水量调度工作,建好用好水资源监控系统,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水资源监测计量和用水统计管理,加大取用水管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节水宣传教有,向全社会推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节水政策和知识,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责任单位:河库股、水政监察大队等股室、单位)

7、推动复苏河库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强化河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河岸线利用和水库监管,加强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开展生态流量实时监测和动态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强化河水域岸线空间分区管控,加大破坏水域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压实水土流失监测支撑,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稳步实施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强力开展非法采砂综合整治,确保全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可控。(责任单位:河库股、行政审批股、水政监察大队等股室、单位)

8、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必须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大力提升质量标准,向社会提供标准更高、质量更好的水利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经得起考验、带得来效益的水利公共设施,使我县水利工程真正成为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可靠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必须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改革力度,更好适应放管服要求,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加快适应水利建设领域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完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成立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崇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建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和廉洁高效。(责任单位:建设安全监督股、12个乡镇水利管理站等股室、单位)

9、夯实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抓好水利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水利干部职工依法治水管水护水能力和全社会水法治意识。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有效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力争在水利“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水流生态保护补偿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突破。(责任单位:办公室、河库股、行政审批股、水政监察大队等股室、单位)

10加强水利政务服务管理。围绕中心大局,高效履职服务,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决定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事项。全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保证局机关正常有序运转。推进水利平安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抓好重点时期信访维稳,落实水利国家安全责任,加强政务值班管理和信息报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水利局本级、崇阳县水政监察大队、崇阳县香山水库管理处、崇阳县石壁水库管理处、崇阳县台山水库管理处、崇阳县杨林桥水库管理处、崇阳县天城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白霓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路口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沙坪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石城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青山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金塘镇水利管理站、崇阳县肖岭乡水利管理站、崇阳县港口乡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高枧乡水利管理站、崇阳县铜钟乡水利管理站等二层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282.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0780.93万元,增长718.14 %。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仅计算单位运行开支,未计算上级下达项目建设资金。

崇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4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仅计算单位运行开支,未计算政府性基金。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282.17万元(其中:局机关11379.5万元、水政监察大队282.92万元、香山水库管理处65.94万元、石壁水库管理处72.96万元、台山水库管理处42.53万元、杨林桥水库管理处51.37万元、天城镇水利管理站32.03万元、白霓镇水利管理站31.3万元、路口镇水利管理站28.8万元、沙坪镇水利管理站30.03万元、石城镇水利管理站15.37万元、青山镇水利管理站53.17万元、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30.41万元、金塘镇水利管理站32.68万元、肖岭乡水利管理站34.87万元、港口乡水利管理站34.98万元、高枧乡水利管理站30.77万元、铜钟乡水利管理站3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0.93万元,增长718.1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8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95.7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282.17万元(其中:局机关11379.5万元、水政监察大队282.92万元、香山水库管理处65.94万元、石壁水库管理处72.96万元、台山水库管理处42.53万元、杨林桥水库管理处51.37万元、天城镇水利管理站32.03万元、白霓镇水利管理站31.3万元、路口镇水利管理站28.8万元、沙坪镇水利管理站30.03万元、石城镇水利管理站15.37万元、青山镇水利管理站53.17万元、桂花泉镇水利管理站30.41万元、金塘镇水利管理站32.68万元、肖岭乡水利管理站34.87万元、港口乡水利管理站34.98万元、高枧乡水利管理站30.77万元、铜钟乡水利管理站3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0.93万元,增长718.14 %。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969.61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41.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117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水利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不涉及出国事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车编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车编制。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7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8.24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0.7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4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4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06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1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 平方米;共有车辆 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 年水利局特定类项目支出11170.7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二)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共有项目15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11170.7万元,设置绩效目标10个。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9个,涉及上级资金10898.96万元,设置绩效目标10个;县级项目6,涉及本级资金271.74万元,设置绩效目标10个。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4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仅计算单位运行开支,未计算政府性基金。

    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水利局2022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水利局2022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人员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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