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崇阳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8010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2023年崇阳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崇阳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3〕30号)、《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咸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安办文〔2023〕21号)、安委会办公室 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崇安办文〔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崇阳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通过活动,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局办公室要在崇阳县水利局官网等媒体开设专栏,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解读宣传;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和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加强法规普及,营造人人学安全与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1.局属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局属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一法一条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解读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条款和热点问题,营造全局高度重视、热心参与和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传。局属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二十条实施意见和市六十条实施办法以及《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两个清单”、“三同时”制度规范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三个一”宣讲活动,即提请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研讨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3.抓好危险作业教育警示工作。深刻汲取“4·14”荆门钟祥船厂闪爆事故等近期多起事故教训,结合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三)坚持全局参与,营造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1.开展全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水平。要积极组织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2.开展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专题宣传。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等举报渠道,开展《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办法和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宣传,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简化奖励兑现手续,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瞒报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四)突出地域特色,培育水利特色的安全文化。

1.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网站:www.anquanyue.org.cn)、“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以及我省组织开展的第二届全省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等省内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2.坚持群策群力,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利局成立以局长张朝晖为组长、副局长程日和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活动专班,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半年督查内容,同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相关企业要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和当前各项工作,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及时报送信息。根据县安委办要求,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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