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832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崇阳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条 为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科;机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四条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垂范,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形成“谁是第一责任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工作,谁负责”;“谁组织工作,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设计编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第五条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必须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六条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必须根据应急物资保障计划,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对应急救援物资的数量、名称和存放地点建立台帐,并加强救援设备和物资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救援物资能完好使用。
第七条 要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和预案“五落实”,并严格执行隐患查处、整改、验收、消耗“四到位”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八条 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结合防汛),尤其要加强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要熟悉应急工作业务,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事项,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第九条 要积极参加配合上级组织的演练,根据演练方案,做好各项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演练中的不足。
第十条 根据本局实际情况,结合上级组织的演练活动,在本局进行应急演练知识竞答,并根据竞答情况,了解和掌握局职工的应急意识。
第十一条 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要坚持受困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以最便捷的方式报告有关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教育,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经常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防汛抢险应急培训内容:影响防汛安全的危险因素辨识、隐患排查及治理、处理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自救互救和事故案例等。
(二)机关单位应急培训内容:消防、用电、电梯、水管、空调等危险因素识别、隐患排查及治理、处理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自救互救和事故案例等。
(三)各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内容:组织机构、职责、紧急报告程序、救援行动和事故案例等。
第十五条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等导致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