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落实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 (县河库长4号令)解读
来 源 : 崇阳县水利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深入落实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 (县河库长4号令)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关于深入落实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
(县河库长4号令)解读
解读人:县水利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甘江城
解读时间:2021年8月4日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关于深入落实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县河库长4号令)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细省河湖长5号令,进一步推动崇阳县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库。重在提升河库自我净化、自我修复机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
二、主要内容
开展河库水质净化行动;开展河库空间净化行动;开展河库环境净化行动。
(1)开展河库水质净化行动
陆水河是崇阳人民的母亲河,水源地水质的好坏始终是关注的焦点。县河库长4号令提出,扎实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2)开展河库空间净化行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强力推进河库确权登记,积极向上对接,形成河库保护省、市“一张图”,加强河库管理保护范围动态监测和管控;各乡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间断对辖区河库“四乱”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县林业局要深入推进境内流域宜林地造林绿化,重点保护和修复重要湿地;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完成年内上级部门下达的生态修复任务。
(3)河库环境净化行动
通过齐抓共管促进行动落实。完善政府机关、群团组织、媒体力量、社会公众共同治理管护河湖的整体联动机制,建强河湖专职管护人员队伍,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