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商务局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802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商务局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强化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的主体责任,提高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按照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工作中“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局党组对局各股室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黄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安全的副局长甘新地为直接责任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全局网络安全运维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安全工作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与保护措施等。
3、制定和落实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工作细则,把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机构,加大人力、财力与物力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4、对局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工作负指导监管责任,统一组织领导局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研究解决主要问题。
5、在全局范围内依法组织开展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安全检查,处置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安全事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6、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支持网络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7、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局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督责任,在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积极配合网信和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8、定期依法在局机关内部开展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检查,及时处置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事件,并将处置结果上报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9、各股室应当加强和规范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及时向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网络安全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10、要把贯彻新媒体网络安全运维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执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组织好各配合单位全面完成相关任务。
11、要认真依据本方案开展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出现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