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487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文化体育场馆对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为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负责文化体育场馆水电、灯光、体育器材、消防等设施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文体场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营。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灯光、音响、显示屏、财务室)
物业管理办公室(水电、保洁)
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之年,是持续统筹推动新时代崇阳高质量发展的奋斗之年,做好2024年的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确保体育馆2024低价和免费开放330天以上;确保全年接待10万人次以上;确保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全民健身日、国庆节等开放时间长度在8小时以上。同时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民健身2022年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天城剧院确保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党代会等大型会议的胜利召开;确保其他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文体中心二期,包括体育场、体育公园等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顺利交接并有序开展工作。
(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完成局领导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24年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5万元,占总支出68.4%,特定项目支出49.04万元,占总支出的3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行经费预算总额9.6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95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会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3.6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6%,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占有房屋面积5860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项目1个,总计支出49.04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请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