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汇总)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328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汇总)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负责规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负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社会体育和农民、伤残、民族体育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重大体育活动。拟订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学校体育和全县体育竞赛,承办重大体育赛事。组织全县体校建设、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队参加省市级运动会、年度比赛及其它比赛。
10、组织、协调全县电脑体育彩票(足球彩票)和即开型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规范销售行为,筹集体育事业发展公益金。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
13、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4、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活动。
15、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文明创建、信访、综治、调研、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计生、驻村联系、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起草全局性文稿和综合性工作报告。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2、行政审批股(体育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的所有服务事项。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经营项目的审批、许可、年检和换证工作。承担行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体育行业行政审批,依法监管体育市场。管理与指导全县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的开展。
3、文化股(文物和广播电视股)。管理全县文化事业。拟订全县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农村文化站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拟订全县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文物科技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推动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县博物馆藏品保护、修复定级、展示利用、信息公开和交流协作,负责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4、旅游股(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政策及措施;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统一组织旅游宣传活动和旅游交易会,提供旅游宣传品及有关展销服务;研究、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的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负责与国内外旅游组织的联络工作和交流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组织文化、旅游行业设施与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保卫的检查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受理、协调、督办市场举报。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核定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8人,其他人员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5年工作谋划
(一)抓好文旅项目建设。下步重点谋划油市片区文旅项目、洪下旅游项目、金沙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幕阜山片区旅游开发项目、大泉洞旅游开发项目、三特二期中国合院集群建筑艺术博览园项目、溪上院精品民宿项目,做好崇阳飞行营地项目等项目前期对接和服务。积极争取县政府出台文旅企业贷款贴息制度、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文旅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奖励制度等。组建文旅局项目建设服务专班,明确项目联系服务责任机制,确保所有项目能落地、能动工、能见效。
(二)抓好公共文化繁荣发展。继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打造高品质“微书屋”;挖掘“一河两岸”文化内涵,结合节庆活动举办创意文艺活动,深化院校地合作,实现活动常态化。
(三)抓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文化保护挖掘,打造系列品牌,探索“文创+文遗”发展新途径,建设博物馆,推动成立总馆和乡镇分馆的建设力度,继续打造“文博”品牌,加强对现有博物馆的管理措施,建好文博阵地。
(四)抓好旅游发展品质提升。高质量推进“三带多点”旅游项目建设,继续跟进服务全域旅游项目,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动省级旅游度假区批建工作,持续推动景区村创建工作,开展景景区星级评定,深入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计划;打造景区智慧监管平台,搭建景区一体化监管体系,争取全省最佳案例。
(五)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扫黄打非”、校外培训机构、电竞酒店未年成人整治工作。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部门整体公开需详细明确,非主管部门请忽略)
1.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崇阳县文化馆
3.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崇阳县博物馆
5.崇阳县图书馆
6.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
7.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管部门要求公开局机关及二级局的预算总数,例如:
2025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395.78万元(含局机关1147.4万元、崇阳县文化馆138.63万元、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21.2万元、崇阳县博物馆279.47万元、崇阳县图书馆177.63万元、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276.36万元、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155.09万元),比上年增加285.6万元,增长13.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5.7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按部门预算实际收入填报,收入明细必须与收入总额合计数一致)。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基数上调。
2025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395.78万元(含局机关1147.4万元、崇阳县文化馆138.63万元、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21.2万元、崇阳县博物馆279.47万元、崇阳县图书馆177.63万元、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276.36万元、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155.09万元),比上年增加285.6万元,增长13.53%,其中:基本支出1117.15万元,占总支出46.63%,特定项目支出1278.63万元,占总支出的53.37%。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9万元,抚恤3.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基数上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02.92万元(含局机关24.56万元、文化馆6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8.84万元、博物馆21.6万元、图书馆10.8万元、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11.52万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单位 9.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比上年增加26.63万元,增长34.9%。其中:办公费18.5万元、手续费0.3万元、印刷费3.1万元、水电费10.85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6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7.63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会费5.64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伙食补助费24.7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2025年新增单位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和伙食补助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63万元(含局机关2.13万元、文化馆0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0.5万元、博物馆1.5万元、图书馆0.5万元、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2万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56%。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原因:本单位无出国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本单位实行了公车改革,无公务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7.63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5.56%。增长(下降)主要原因:今年实行保工资保运转,减少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38.08万元(含局机关209.08万元、文化馆10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8.7万元、博物馆5.5万元、图书馆0万元、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4.8万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0万),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0.0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8万元。比上年增加104.08万元,增长77.67%。增长原因:局机关办公室装修需购置新办公用品,博物馆、非遗馆需购置办公用品,提琴戏发展中心设备老旧需重新购置,新增单位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 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挂空表,表格中需注明“0”、“无”,或附文字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5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19个,总计支出1278.63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项目说明列举。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请见附表)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