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329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其他;体育

名       称: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综合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3、依法查处行业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5、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6、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7、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暗访,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受理并处理旅游投诉,接收并处理和分办国家、省、市转办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调解处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纠纷。

8、查处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9、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对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10、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工作。

11、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股;2、业务股;3、执法一中队;2、执法二中队;3、执法三中队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大队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做好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习的基础上,针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做到在职在编人员人均办案量不少于1件。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县所有文旅单位监管,重点是电竞酒店、校外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对节假日、开学季等重点时间节点、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加强网吧、歌厅、游艺厅、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扫黄打非”等专项检查工作。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组织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彻底清理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安全问题的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执法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管部门要求公开局机关及二级局的预算总数,例如:

2025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71.08万元,比上年减少50.12万元,下降2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0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按部门预算实际收入填报,收入明细必须与收入总额合计数一致)。减少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减少。

2025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71.08万元,比上年减少50.12万元,下降22.7%,其中:基本支出171.08万元,占总支出100%,特定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按单位实际情况填报)。减少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5.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1%,比上年减少3.24万元,下降17.2%。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2.1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3万,工会会费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1%,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0%。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0%。下降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240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如单位无此项资金的,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5年崇阳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项目1个,总计支出32.1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项目:文化市场执法预算经费、文化市场罚没收入。目标:1、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品质;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文化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3、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请见附表)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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