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6-04759 文       号 : 无

发布机构: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增减及变化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负责规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社会体育和农民、伤残、民族体育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重大体育活动。拟订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学校体育和全县体育竞赛,承办重大体育赛事。组织全县体校建设、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队参加省市级运动会、年度比赛及其它比赛。

(十)组织、协调全县电脑体育彩票(足球彩票)和即开型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规范销售行为,筹集体育事业发展公益金。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

(十三)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管理全县对外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活动。

(十五)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文旅局本级单位1个。局本级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体育股)、文化股(文物和广播电视股)、旅游股(市场监管股)等3个机构。

 

 

    1.副科级单位1个。为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崇阳县文化馆、崇阳县图书馆、崇阳县博物馆、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为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核定行政编制11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5人(含4个事业编制人员),退休人员2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重点工作

1、聚焦产业升级,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狠抓项目攻坚。力推进青山飞鸟涧、崇阳县航空飞行营地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和实施年度14个重点文旅项目,确保有效投资落地。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围绕各乡镇特色文旅资源,精准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参与“楚商回归”“校友回归”工程,力争引进优质文旅项目。三是推动业态融合。深化“文旅+”融合发展。结合铜鼓、龙舟、古瑶及红色文化,定制精品旅游、研学路线。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高质量办好龙舟赛等品牌活动。四是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培育文旅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民宿、文创等新业态发展,引导文旅企业数字化转型。

2、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惠民富民新水平。一是丰富产品供给。持续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职工群众文化活动20场以上。创新开展“周末剧场”“书香崇阳”等品牌阅读活动。二是加强遗产保护利用。完成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做好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后续工作。加强红色遗址、文物古迹的保护修缮与展示利用。推进非遗数字化保护与创新转化。三是推动全民健身。积极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建设体育特色学校,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乡镇杯”篮球赛、足球联赛等群众体育品牌。助力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3、深化品牌创建,塑造文旅形象新标识。一是巩固全域旅游成果。深化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打造核心IP。持续推广“春赏花、夏嬉水、秋登高、冬泡汤”全季旅游IP,形成“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格局。提升“那么美,这么忙,周末来崇阳”宣传口号影响力。三是强化品牌营销。创新智慧文旅宣传平台,运用新媒体矩阵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策划举办有影响力的文旅赛事活动。

4、守牢安全底线,构建行业治理新格局。一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文艺创作、文旅活动、场馆阵地的内容审核与安全管理。二是抓实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文旅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加强文旅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和应急预案。三是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文旅市场从业人员法治培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

(二)主要目标

2026年,县文旅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202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以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旅融合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奋力开创崇阳文旅发展新局面。确保全年接待游客人数突破9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5.2亿元,与全县经济增长目标同步;全力保障崇阳航空飞行营地、青山飞鸟涧等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积极培育文旅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规上文化企业总数保持全市第一,总量全市第三;完成送戏下乡140场次、送电影下乡2200场次以上;新建乡镇球类运动中心、村级健身广场2个,力争建成城区“10分钟健身圈”;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意识形态阵地稳固,文化安全防线牢固。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崇阳县文化馆;

3.崇阳县图书馆;

4.崇阳县博物馆;

5.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崇阳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7.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管部门要求公开局机关及二级局的预算总数,例如:

2026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25.03万元(含局机关1778.69万元、崇阳县文化馆208.61万元,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381.48万元,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186.4万元,崇阳县图书馆185.53万元,崇阳县博物馆116.6万元,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67.72万元),比上年增加581.41万元,增长23.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5.03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1、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长2、地方公共服务建设体系项目经费增加。

2026年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025.03万元(含局机关1778.69万元、崇阳县文化馆208.61万元,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381.48万元,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186.4万元,崇阳县图书馆185.53万元,崇阳县博物馆116.6万元,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67.72万元),比上年增加581.41万元,增长23.79%,其中:基本支出1108.1万元,占总支出36.63%,特定项目支出1916.93万元,占总支出的63.37%。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7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农林水支出51.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1、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长2、地方公共服务建设体系项目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97.33万元(含局机关27.07万元、崇阳县文化馆10.8万元,崇阳县提琴戏传承发展中心18万元,崇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9.6万元,崇阳县图书馆12万元,崇阳县博物馆4.8万元,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5.0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2%,比上年增长17.81万元,增长22.39%。其中:办公费46.09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电费8.36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8.7万元、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工会会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劳务费2.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57万元(含局机关1.27万元、崇阳县文化馆0.1万元,崇阳县图书馆0.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5%,比上年减少1.72万元,下降52.27%。明细如下:

公务接待费1.5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万元,下降52.27%。下降主要原因:单位缩减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含局机关5万元、崇阳县文化馆1万元,崇阳县博物馆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6.67%。增长原因:2026年需要采购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9488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3辆(含局机关0辆、所属单位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六)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96万元,减少49.3%。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金额往年金额推算,金额预估较少。

(八)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6年崇阳县文旅局项目21个,总计支出1916.93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项目说明列举。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如单位无此项资金支出的,我单位2026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部门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的公用经费项目。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请见附表)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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