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6-28246 文       号 : 无
发布机构: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综合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依法查处行业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五)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六)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七)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暗访,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受理并处理旅游投诉,接收并处理和分办国家、省、市转办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调解处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纠纷。
(八)查处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九)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对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十)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工作。
(十一)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业务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9.0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61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89.0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61万元,下降1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89.0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61万元,下降15.09%。其中:基本支出189.0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9.0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61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减少。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07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33.6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部门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25年度决算数为134.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1.03%,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人员、运转、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1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万元,占5.5%。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2.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29万元,占71.03%。主要是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以及文化旅游体育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万元,占12.84%,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54万元,占2.93%,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58万元,占7.71%,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07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16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
(二)公用经费2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当年无公务接待、无因公出国、无公务用车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属崇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单位,当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本部门2025年度无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本部门2025年度无项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项目。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十)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九)其他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