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880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卫生院(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

为健全我县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我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改委完善全省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25〕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函〔2025〕20号)<标点符号)缺少成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崇阳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4日


崇阳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健全我县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我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改委完善全省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25〕1号)及《关于做好省级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函〔2025〕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持续优化县域医共体统一用药目录,统筹做好上下用药衔接,规范扩大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保障临床基本用药需求。完善激励基层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

(二)持续提升县域药学服务能力

优化药学服务模式,加大药学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推动上级医院药师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促进优质药学资源下沉。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做好药品使用监测数据上报和分析利用工作。

(三)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坚持及时报告、精准核实、分级应对、分类处置的原则,提高县域短缺药品应对处置质效,指导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等重点药品库存警戒线,提升短缺药品保供水平。县域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缺药登记制度,按要求为患者代购,保障缺药登记药品及时供应到位,满足下转患者和个性化用药需求。

(四)建立县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

建成县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和区域集中审方中心。加强县域中心药房与成员单位药品库存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成员单位间药品集中采购、余缺调度和调剂使用。统一处方前置审核规则,集中对所有成员单位(含村卫生室)开具的处方进行前置审核,提升县域整体处方规范率和处方适宜率。

二、项目实施范围及期限

实施范围:崇阳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三、项目内容

(一)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1.制定统一用药目录。成立医共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用药目录要求,统筹做好县、乡、村用药种类衔接,规范扩大基层联动药品种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目录配备品规平均数不低于400个,所有村卫生室高血压、糖尿病及慢阻肺用药配备总品规数不低于15个。根据区域诊疗需求变化和药品供应保障实际动态调整统一用药目录,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政医药管理股、医共体药事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2.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指导县域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合理配备基本药物,保障临床基本用药需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可按照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的配备使用比例要求,统一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每年不低于12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政医药管理股、局大健康产业办、医共体药事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3.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完善基本药物采供用报政策体系,研究完善激励基层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鼓励针对部分慢病治疗所需基本药物,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免费为基层慢性病门诊患者提供。(责任单位:医共体药事会)

(二)持续提升县域药学服务能力

4.优化药学服务模式。建立县域药学服务体系,合理确定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药学服务功能定位。加大药学人才培养力度,全年实现药学人员全覆盖培训至少1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4.5%,加大药学服务资源投入。推动上级医院药师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开展药学门诊、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监护、居家药学等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鼓励药师参与家庭医生签约,促进优质药学资源下沉。(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事股、医政医药管理股、药学质控中心、医共体药事会、医共体牵头单位)

5.提供长期处方服务。按照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及长期处方用药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加强长期处方的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和用药教育,为长期处方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将长期处方患者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定期随访评估,提高慢性病患者用药依从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政医药管理股、健康崇阳建设股、基妇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6.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做好全年药品使用监测数据上报工作,编制2024年度药品使用监测报告和1份慢性病专题报告。推动县域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自动采集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库存信息。(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政医药管理股、信息中心、药学质控中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三)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7.提升短缺药品保供水平。坚持及时报告、精准核实、分级应对、分类处置的原则,加大对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核实、报送、处置的培训和指导,加强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沟通协调,提高县域短缺药品应对处置质效,保障全年药品总体配送率95%以上。结合历年药品使用监测用量、疾病流行特点和季节用药需求,指导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等重点药品库存警戒线,不出现季节性和基层药品短缺舆情或投诉事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政医药管理股、医共体牵头单位、中心药房)

8.建立健全缺药登记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缺药登记制度,按要求为患者代购,保障缺药登记药品及时供应到位,满足下转患者和个性化用药需求。定期统计评估缺药登记情况,缺药登记频次较多且经评估有必要的,及时调整纳入统一用药目录。(责任单位:医共体药事会、中心药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四)建立县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

9.建设县域中心药房。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成县域中心(云)药房,实现药品集中采购、储备、调换、退回功能,统筹做好药品余缺调度和调剂使用。加强县域中心药房与成员单位药品库存信息的互联互通,中心药房负责定期汇总审核成员单位药品采购计划,生成相应采购订单,直接上传至招采子系统,配送企业应按订单要求,按时将药品直接配送至成员单位进行分布式储存。通过处方实时查阅、互认共享,实现成员单位之间药品的联动使用,医共体内的处方医师可以利用中心药房信息平台查看药品库存情况。若本单位缺少所需药品,医师可通过该平台将处方转发至有药品库存的单位,由有药品库存的单位将药品通过患者自取或快递的形式送至患者手中。探索集中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提高配送效率,降低供应成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信息中心、医政医药管理股、医共体药事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10.推进区域处方审核。建成县域审方中心,建立县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合理配备调剂药师和临床药师,统一处方前置审核规则,集中对县域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开具的处方进行前置审核,处方审核率不低于95%,提升县域整体处方规范率和处方适宜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信息中心、医政医药管理股、医共体药事会、医共体牵头单位)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崇阳县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医共体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项目的领导、统筹、协调与督办。医共体牵头单位成立崇阳县紧密型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统一用药目录及“双中心”(中心药房、审方中心)具体实施方案(含选址布局、资金筹备、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建设等)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评估。县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巩固成效。重点评估区域审方中心规则制度完善度、运行稳定性、基层合理用药能力提升情况。中心药房在统一目录执行、集中采购、储备调度、余缺调剂方面的功能发挥与区域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度,紧密型医共体用药目录衔接、缺药登记制度对群众需求的满足度,以及供应保障能力、用药安全水平和联动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强化宣传培训。持续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短缺药品监测应对、合理安全用药等政策和专业知识培训,详细解读药品联动管理、处方权限、慢性病长期处方、缺药登记和医保报销政策等,提升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组织开展基层药师处方审核能力培训和“药事管理基层行”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推动药学服务均衡可及。

附: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

附件

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

专 项 名 称

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高质量发展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级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

市县财政部门

崇阳县财政局

市县主管部门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资 金 情 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00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200

年度总体目标

(一)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二)持续提升县域药学服务能力

(三)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四)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和区域处方审核中心“双中心”,推动项目县建立县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补齐基层用药短板。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 标 值

产 出


指 标

数 量


指 标

县域内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规比例

达到省级基本要求及以上

省级基本药物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执行率

100%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4.5%

药品供应保障配送率

≥95%

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培训人次数

每年全覆盖1次以上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目录配备品规平均数

≥400个

村卫生室高血压、糖尿病及慢阻肺用药配备总品规数

所有村卫生室均≥15个

质 量


指 标

医共体是否建立统一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建立县域中心药房并通过省、市验收

建立区域集中审方中心并通过省、市验收

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率

≥95%

开展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医疗机构覆盖率

100%(公立机构)

门诊处方点评率

≥1‰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4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县域内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

达到省级基本要求及以上

基药政策宣传频次

每年12次以上

满意度

指 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县域内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患者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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