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774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崇阳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完善崇阳县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为全县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2020年,崇阳县域范围内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81个,其中县级卫生机构8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综合执法局、县妇幼保健院、仁心精神病医院、颐和医院、康福医院)、乡(镇)卫生院(所)1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4所(白霓镇、沙坪镇、路口镇、金塘镇),一般卫生院8个(肖岭乡、石城镇、桂花泉镇、铜钟乡、港口乡、高枧乡、青山镇、天城镇),卫生所3个(蔡墩、金沙、大源),村级卫生室202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56个。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788张,其中医院床位186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2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45张,其中医院3.6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1张。2020年底,全系统卫生工作人员3163人,卫生技术人员2450人,执业(执助)医师1005人,注册护士1175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2.63人,注册护士2.98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770人,执业(执助)医师337人,注册护士315人。大型医疗设备包括核磁2 台,CT7 台,彩超36 台,DR22 台,有创呼吸机10 台,无创呼吸机75 台,经鼻高流量呼吸治疗仪5 台,心电监护仪273 台,心电图机36 台,除颤仪14 台。

二、医疗服务情况

2020年,全县门诊人次数为212.1688万人次,其中乡村基层医疗机构135.2060万人次;全县住院病人8.1649万人次,其中乡村基层医疗机构3.8255万人次;全县医疗业务收入54499.3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12305.2万元;乡镇卫生院药占比由27%降到23%,住院患者自负比为24.66%。

2020年全县医院床位利用率74.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利用率76.77%。县直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9.25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住院天数5.83天。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20年,全县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为崇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6个科室,现有医护人员42人。

2.妇幼保健机构

全县有1处妇幼保健院,为崇阳县妇幼保健院,位于天城镇新建路6号,服务覆盖面有限。卫生技术人员117人,妇幼保健机构实际床位数160张。

3.卫生监督机构

2020年,全县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家,为崇阳县综合执法局,在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43人(30人持证),其中卫技人员4人。

四、中医医疗机构

全县2020年有1家公立中医医院,床位300张。卫生技术人员311人。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表1 医疗机构现状一览表

医院名称

2020年现状

编制人数

在编人数

在岗人数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医护比

编制床位

实有床位

其中:

负压病床

观察病床

家庭病床

崇阳县人民医院

650

472

798

268

402

0.67

700

700

1

7

0

崇阳颐和医院

/

/

159

48

98

0.49

200

300

0

20

100

崇阳康福医院

/

/

228

75

98

0.77

200

260

0

2

0

崇阳县中医院

300

184

398

128

130

0.98

300

400

0

5

0

崇阳县妇幼保健院

160

472

207

82

117

0.70

160

100

0

0

0

崇阳仁心精神病医院

/

/

60

8

23

0.35

200

200

0

0

0

合计

1110

1128

1850

609

868

0.7

1760

1960

1

34

100

五、卫生资源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短板、弱项和漏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对弱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有待完善、重大疫情应急救治能力不强、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全县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学历偏低,年龄偏大,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弱,难以满足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需要。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重大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责不够到位,存在重医轻防现象;基层医疗单位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能力薄弱,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等功能均有不同程度削弱,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备、医防协同不足、哨点网络不完善,平战结合、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比较薄弱。

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优质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全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77人,其中具备研究生学历仅9人,高级职称198人,占比仅10%。县直医疗机构卫技高端人才紧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特别是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等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年龄结构老化及服务能力不强,导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总体水平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网底服务功能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未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医疗供需矛盾未从根本上缓解。预防为主、强基层的理念需进一步夯实。康复、儿童、老年护理等专科发展仍然不够,社会办医特色优势不突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健康产业发展缓慢。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体制机制矛盾日益凸显。公立医院体制机制与服务宗旨不协调,导致医院趋利性增强、公益性质弱化,居民看病贵现象仍有待改善。“三医”深层次联动不足,改革措施缺乏协同性,人民群众共享医改成果的获得感不强。灵活的、体现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的动态价格调整机制未有效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有待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并未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基本药物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药品流通秩序急需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问题突显。公立医院未能真正去行政化,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未有效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模式还未真正形成,公立医院未真正从规模扩张型走向质量效益型,未从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未从重视基本建设、硬件投入转向重视学科建设和提高职工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较弱,大大影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落后,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医疗服务体系协同融合发展不够。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拥有较强实力的县级医院把大部分工作和主要精力放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缺少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相互之间信息协同不足,医疗信息碎片化严重。信息化基础建设薄弱,应用水平不高,数据利用不够,卫生信息系统还不能用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人口家庭工作转型力度不够。在优化完善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降低生育、养育、转育成本方面力度不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关爱等方面有待加强。妇幼保健专科特色不明显,妇幼医疗卫生人才缺乏,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需进一步优化整合,基层妇幼健康保健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

健康服务供给距离人民满意差距较大。整合型医疗集团的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下的所产生的优势服务技术路径没有完全打通,健康管理效果显现无法一蹴而就,老百姓还未真正感受到切身实际,现阶段缺乏真正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思维、项目与行动。家庭医生签约制虽全面铺开,但履约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部分社康不够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签约、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存在未能真正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的有效整合的情况,健康管理流于形式,群众获得感不高,健康服务供给距离人民满意差距较大。 

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缺乏对健康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缺乏整体理念指导和完善的顶层设计,健康崇阳建设的各要素合力形成不足,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崇阳医疗的深度和彻底融合也缺乏完善的制度化保障。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大健康”、“大预防”格局亟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对健康概念及生命周期质量的理解还未完全转变,健康的共建共治共享面临着深层次的破题压力。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布局和结构,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区域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二、原则

(一)以人为本,需求导向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健康需求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要素配置和服务供给,补齐发展短板,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二)预防为主,健康促进 

强化大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全面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 

(三)先行先试,创新驱动 

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科技赋能,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四)优质整合,中西并重 

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推进区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在“治未病”、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五)多元参与,协调发展 

有效地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合作,推进预防、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链条整合,促进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六)共治共享,改善民生 

激励民众深入参与健康服务体系治理,完善健康保障,打造健康崇阳。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稳步推进健康数据共享、健康知识共享、健康成果共享和健康经济共享。

三、具体指标

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0张,其中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0.7张,中医类床位数达到0.9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3288张。

2 2025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5年目标

2020年现状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张)

6.50

5.45

指导性

  医院

3.56

3.32

指导性

    公立医院

2.37

2.15

指导性

      其中:县人民医院

1.38

1.37

指导性

            中医院

0.99

0.78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1.19

1.17

指导性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11

0.31

指导性

       其中:妇幼保健院

0.32

0.31

指导性

             传染病防治医院

0.79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3

1.82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2.80

2.63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51

2.98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1.00

0.57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00

1.36

约束性

医护比

1∶1.26

1∶1.13

指导性

床护比

1:0.5

1:0.46

指导性

注:按2025年常住人口51万进行规划。


第三章 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与床位设置

一、总体布局

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根据属地层级不同实行资源梯度配置,统筹考虑,重点布局,按照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社会办医院包括外资、民资、混合资本等一种或多种资本投资兴办的非公立医院。

  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计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分为公办和社会办两类。其中公办的为政府举办的或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0张,其中,医院床位数3.5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83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2.37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9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3 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框架表

崇阳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医院

公立

政府办

县办医院

其他公立医院

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医院等

社会办

外资、民营、混合资本等一种或多种资本投资兴办的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公办或社会办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务室

门诊部(所)

公办

乡镇卫生院

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政府办

县办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二、机构与床位设置

(一)总体要求

考虑我县区域范围、人口密度、健康水平、疾病谱分布等因素,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按照各自的功能,设置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发挥民营医疗机构在资金、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营造区域内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协调合作、良性竞争的格局。加强卫生计生机构内涵建设,重点提高和改进现有卫生计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医院设置

2025年,崇阳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04张,全县医疗机构床位数增加到3288张。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实现不少于90%区域内居民的疾病在本县治疗,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1.公立医院设置

(1)机构设置:崇阳县医院主要由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营医院组成。承担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症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适度控制规模。

综合医院:设1所县人民医院,为非营利性公立二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急救、保健及基层卫生技术培训等工作,并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

中医医院:设1所中医医院,为非营利性公立二级中医医院。主要功能是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特色专科,为全县人民提供良好的中医药服务。

(2)床位设置:规划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每千人口2.37张,全县公立医院床位由1100张增加至1200张。增加公立医院可转换ICU床位,达到编制床位的2-5%。

崇阳县人民医院保留现状床位700张,崇阳县中医院规划床位由400张增加至500张。支持现有的县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护理医院。鼓励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拓展养老功能,设立老年病科,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的医养结合机构。 

2.社会办医院设置

优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办医院主要提供护理、康复、老年病、中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等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也可以提供妇产、儿科、医疗美容、口腔、骨科等专科医疗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较高水平的专科、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在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等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方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互为补充,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民营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精神病防治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发展的原则,共设置病床600张,康福医院、颐和医院和仁心精神病医院各200张。

新增医疗机构,原则上以社会办医为主。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老年护理、康复院、健康管理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院,承担儿童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任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者3-10万居民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加挂社区医院牌子,社区医院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完善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所有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各县(市、区)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地区,依托服务能力较强的卫生院,按照县级医院的标准建设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农村居民。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设置

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83张配置,规划保留现状床位数928张。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分区配置标准见附表。社区医院床位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重点扩增儿科、老年病、康复科床位。乡镇卫生院要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转型为养老机构的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

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工作。

每0.8-1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村卫生室。支持交通便利的村合并建设中心村卫生室。

4.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开办同时实行市场调节,引导专科门诊或个体诊所在群众就医不便地段适当增设。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老中医、退休专科医生开设个体诊所,鼓励以解决当地群众常见病或重大健康问题为导向开设专科诊所或门诊部。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限制,以市场调节的方式进行管理。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相关工作。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

设立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疾病预防控制基层网络的组层部分,承担其相关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功能: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2.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设立1所医疗急救中心(简称“120”),挂靠在县人民医院内。各乡镇(街道)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立1个标准化急救站。城市地区每3万人、农村地区每5万人、边远地区每1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其中至少20%为负压救护车。打造中心城区10分钟,非中心城区15分钟,县域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二级及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每个县市区确定1所综合医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点。

3.妇幼保健机构

设立1所妇幼保健院(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4.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

市、各县(市、区)设置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个,机构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按照片区设置、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设,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表4 2025年崇阳县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

医疗机构

2020年现状

2025年规划

开放床位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床位总数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全县合计

2788

5.45

3288

6.50

县人民医院

700

1.37

700

1.38

县中医院

400

0.78

500

0.99

县保妇幼保健院

160

0.31

160

0.32

县传染病防治医院



400

0.79

金塘镇中心卫生院

40

0.08

40

0.08

石城镇卫生院

40

0.08

40

0.08

港口乡卫生院

70

0.14

70

0.14

沙坪镇中心卫生院

93

0.18

93

0.18

铜钟乡卫生院

55

0.11

55

0.11

天城镇卫生院

210

0.41

210

0.42

路口镇中心卫生院

67

0.13

67

0.13

青山镇卫生院

50

0.10

50

0.10

高枧乡卫生院

30

0.06

30

0.06

桂花泉镇卫生院

19

0.04

19

0.04

白霓镇中心卫生院

120

0.23

120

0.24

肖岭乡卫生院

60

0.12

60

0.12

大源卫生所

40

0.08

40

0.08

蔡墩卫生所

20

0.04

20

0.04

金沙卫生所

14

0.03

14

0.03

民营康福医院

200

0.39

200

0.40

民营颐和医院

200

0.39

200

0.40

仁心精神病医院

200

0.39

200

0.40


第四章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人员配备

根据居民健康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匹配等配置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保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科学合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0人,注册护士达到3.51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高于3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0人。人才规模与全县居民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医药卫生人才机构和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尤其是加强全科医生、注册护士的数量配置,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人员专项能力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公共卫生能力培养。

(一)医护人员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区域健康服务重点规划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比。增加护士配备,县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注册人员未达到配置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二)基层卫生人员

到202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全科医生不低于3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3名中医师。

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村医,推进村医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到2025年,乡村医生普遍接受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三)公共卫生人员

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达到1.00人,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505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足额配备人员编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岗位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县疾控机构高级岗位比例提高至15%,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有1名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加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力量,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在编制总量控制范围内,按照0.8人/万人进行配置。

参照《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崇阳县人员居住分散、农村交通不便,按照1:5000的比例核定总编,再按照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到2025年,妇幼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医疗卫生人员不低于0.3人/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80%。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二、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

(一)公共卫生人才

加大公共卫生骨干人才培养,设立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建设项目,每年选拔若干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在专业技能上进行重点培育。

定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慢性病防治、健康评估等业务培训。将在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流行病学实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医疗机构应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共卫生能力培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应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能力训练。

(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

探索医共体内编制统筹制度,根据服务能力定编制,由医共体统筹调配使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同时,在基层医护人员培训、深造、职称评定、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关怀。

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现有人员编制,对现有正式工作人员达不到80%的乡镇卫生院在招聘计划上优先保障,对正式人员达不到60%的乡镇卫生院必须重点保证。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力争要有1-2名本科毕业的全科医生。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每个村卫生室要有1名合格的村医,按照乡管村用,落实村医养老保险,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

充分利用本地医学教育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健全在岗培训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护理人才

加强与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合作,加大力度培养本地护理人才,为崇阳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的老年护理人才队伍。加强培养婴幼儿护理人才。

(四)中医药人才

在中医药机构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鼓励知名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


第五章 其他卫生资源配置

一、卫生信息资源配置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健康码为主索引,实现数据协同应用,纵向贯通、横向链接,全县医疗资源信息一屏知家底、疫情和特殊病情一网全监测、指挥调度指令一键达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一码通全县。全面提升传染病动态监测、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市级平台达到四级甲等及以上,县(市、区)级平台达到三级及以上。

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疫情大数据应用系统。在全县发热门诊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安装人脸识别与智能测温一体化设备和 5G新基建设施。通过公共卫生疫情直报系统、居民就医和健康监测信息、医院发热门诊、互联网诊疗、药品零售、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大数据监测,形成数据信息和收治工作两个闭环,推进“数字疾控”建设,实现疫情和特殊病情数据全口径、全要素、全流程、全业务覆盖。

推动便民惠民服务拓展深化。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新模式,推动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数字化健康管理、在线医学教育等服务,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拓展健康咸宁 APP 应用功能,开放个人健康云服务,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建成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医、防、养、康、护、药、保”一体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提供生命全周期和就医全流程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时段预约挂号、智能导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医保查询、家医签约、远程会诊、互联网诊疗、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服务等线上服务,推进妇幼保健服务、预防接种、卫生政务等线上服务。探索开展居家健康监测远程照护服务、互联网上门照护服务。推动电子健康卡、电子医保卡和支付凭证“三码融合”。

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智慧化精准治理。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信息化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医防信息协同,建设和完善卫生健康业务监管系统和绩效考核系统。完善“智慧疾控”、“智慧医院”、“智慧中医”、“智慧急救”、“智慧妇幼”和“智慧卫监”建设,综合性三甲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标准,二级医院达到4级及以上标准。加强大数据在健康服务、健康保障、临床科研、医药研发和行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开展人群主要疾病和因素的流行病特征和疾病负担评价。

二、技术配置

充分挖掘本地中医药资源,推进传统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重点扶持风湿病科、皮肤科、骨伤科、肝病科等。围绕常见病、区域重点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推广2项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三、设备配置

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落实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设备使用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遵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和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优先配置常规以用设备,防止盲目、超前、重复装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常用设备参照相关规定进行配置。


第六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规划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用地需求;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相关职责

县级政府应当按照所在地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中医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和相关优惠政策

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卫生支出增长幅度不能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预算支出增长幅度,保持政府卫生投入的持续增长。

发挥好政府财政性资金对卫生计生系统建设的引导作用,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合理控制卫生总费用的增长,明显减轻群众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支出比例。政府卫生投入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更要注重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向专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倾斜,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效率。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到2025年,将所有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政府建设范围。全面落实政府在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个方面的投入政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服务收费和增加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机制,可以探索由按“人头或床位补”转为按“服务量补”,形成“花钱买机制,花钱建机制”的财政补偿模式。

合理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及业务经费,确保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强资金监管,注重绩效考核,政府投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加强评估督导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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