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2年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066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崇阳县2022年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摸排辖区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在册患者开展面访和危险性评估,依法加强和规范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和治疗,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全力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二、工作举措

1.健全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政法委、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和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及时共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落实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低保、残疾人补贴、以奖代补等各项政策。村(社区) 关爱帮扶小组要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共享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新发和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协同随访重点患者并做好记录,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2.做好辖区排查和严格风险评估

政法委、公安、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以流动人口和流浪人员为重点,组织乡镇(街道) 、村(社区) 、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开展多渠道患者排查,加大患者发现力度,对外地流入到我县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调查核实后,按程序纳入当地随访管理。县仁心医院要做好所有就诊患者的门诊登记,特别是初次购药患者的门诊登记,要将所有确诊的门诊就诊患者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并按“双向转诊”作好管理。各乡镇要组织派出所、卫生院、民政、残联等部门,每季度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筛查,县仁心医院负责对可疑人员进行入户或集中诊断。对确诊病人进行分级并按规范进行信息录入、流转和管理。对新确诊患者按要求纳入管理并规范开展随访工作,落实患者管理救治责任。对已登记在册的高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既往曾经肇事肇祸患者以及可能危害他人或自身安全的患者,立即组织进行面访和危险性评估;对病情基本稳定或危险性1―2级患者居家治疗方案进行指导和调整;对病情不稳定或危险性3级及以上患者,经紧急处理后立即转诊到县仁心医院或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做好高风险患者和弱(无) 监护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和信息交换,实施分类管理。各地要切实扛起责任,确保做到应排尽排、应访尽访、应管尽管、应治尽治。

3.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诊断、登记和报告

对行动中新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明确诊断。县仁心医院负责全县可疑人员的集中或入户诊断(见附件2)。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规范(2018年版)》,对确诊应纳入管理的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并转至患者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后续随访服务。各地要特别注意失访患者信息管理,知道去向的按程序在国网将患者信息流转到流出地精防机构,不知道去向的及时报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协助查找,并按要求纳入管理。

4.推广应用长效针剂

对于治疗依从性差、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的患者,要迅速筹集资金,资助其3月份开始,采用长效针剂治疗至12月底;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应当长期采用长效针剂治疗。各地要广泛宣传普及长效针剂治疗技术,让患者及家属知晓长效针剂治疗的有效性、可及性及技术优势,努力让公众知晓长效针剂治疗的有效性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消除公众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5.落实救治救助政策

要结合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等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低保、基本医疗保险、长效针剂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等救治救助政策。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咸办发〔2014] 17 号) 和《咸宁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监护资金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7〕34号 )文件要求,落实免费集中救治政策,确保政策不走样、落实不打折。加大对"以奖代补"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奖补对象范围(不限于列入公安重点管控和危险性3级及以上的患者),提高补助标准(高于200元/月/人)。

6.开展基础技能培训

县仁心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对口帮扶制度与双向转诊机制。精神科医师与基层精防人员要建立点对点技术指导,帮助基层精防人员掌握患者症状的早期识别、长效针剂应用、针剂与口服药物的调整、药物不良反应识别及处理等基础技能。基层精防人员与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要对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监护人开展宣传教育,让监护人了解救治救助政策,能够及时发现患者早期异常情况,并知晓上报途径和掌握自我防护技能。

三、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前)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班、细化方案, 全面部署推动。

2.实施阶段 (3月20日至12月底)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系列文件精神,对本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严格按照危险性等级评估标准,确定以奖代补对象,签订监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施有奖监护,确保监护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位。

要加强对长效针剂治疗技术的科普宣传,提升患者、家属及公众对长效针剂治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积极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健全基层多部门协同管理服务机制,构建科学、规范、有序发展的新格局,要重点加强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3.总结阶段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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