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和登革热防治工作的提示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765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和登革热防治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卫生院(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近期,随着气温升高与雨水增多,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以下简称“发热伴”)与登革热的防控形势日益严峻。我县地处鄂南,山地丘陵地带广布,是发热伴的高发地区,同时登革热输入性病例也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发热伴及登革热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疫情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传染病监测预警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在发热伴高发季节(4-10月),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加强对辖区内居民的健康监测,尤其关注有丘陵、山林暴露史人群,及时发现发热伴疑似病例。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包括蜱虫密度监测以及蚊媒伊蚊密度监测,分析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医疗机构对来自登革热流行地区(东南亚、拉丁美洲以及国内的广东、云南、福建、浙江、广西、海南等省份)的发热患者,必须进行登革热筛查,详细登记流行病学信息,确保早发现、早报告。

二、提高诊断能力,规范医疗救治

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再次深入学习发热伴和登革热的诊疗指南。基层医疗机构在接诊发热患者时,务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包括蜱虫叮咬史、野外活动史以及疫区旅居史等。对疑似登革热病例,要及时开展抗原、核酸和抗体等检测;对发热伴疑似病例,要进行血常规检查,关注白细胞和血小板动态变化,一旦发现进行性下降,立即联系县人民医院进行转诊,并同步报送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建立发热伴和登革热救治专家组,负责对疑似及确诊病例进行会诊,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对重症倾向患者(如登革热患者出现持续高热、严重出血、胸腔积液等情况,发热伴患者出现血小板低于30×109/L、意识障碍等),要健全多学科会诊机制,提高重症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机制,减少因迁延就医导致的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护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联合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发热伴和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利用各类宣传日为契机,举办健康讲座,现场演示蜱虫防护技巧(如穿长袖衣物、扎紧裤腿、使用驱避剂等)以及登革热防控要点(如清理积水、防蚊灭蚊等)。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候诊区循环播放防治知识视频,提高群众主动防病意识。

四、强化培训督导,确保措施落实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覆盖到全体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发热伴和登革热的疾病诊断标准、流行病学特征、样本采集、个人接触防护、治疗原则、院感防控、信息报告、死亡病例丧葬环节防护等。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查看发热伴和登革热监测、病例报告、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此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定期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实验室检测等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病例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县疾控中心做好每例登革热和发热伴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联合医疗机构做好高风险人群疾病防控健康宣教,及时跟踪随访重症病例临床结局,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针对发热伴死亡病例,要及时开展补充流行病学调查,联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指导病例家属开展死亡病例安全丧葬,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在进行死亡病例的遗体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防护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因接触遗体导致病毒传播。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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