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2074 文       号 :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崇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所)、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局相关股室: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贯彻《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卫函〔2025〕55号),《关于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提示函》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治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整治重点

(一)老年人住院护工陪护管理不规范问题

1.医疗机构未设立护工管理部门,没有专人负责,护工陪护服务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2.医疗机构在陪护护工的资质准入、业务培训、监督管理、投诉处理、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不够;

3.护工陪护服务不规范,对老年人缺少耐心,护理方式简单粗暴;

4.医疗机构未公示护工陪护服务参考价目表,收费标准不透明,少数护工借机乱议价。

)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问题

1.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

2.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

3.养老机构内无资质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4.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注册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将自查排查、集中整治、系统治理等重点措施贯穿始终。

1.全面摸底排查。各单位围绕整治重点,全面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对近年来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治理清单;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2.收集问题线索。各单位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畅通群众反映诉求和参与监督的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比对查找问题线索。

3.开展分类整改。各单位对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严格销号管理。加强排查问题线索处置,对老年人住院护工陪护管理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问题,要坚决依法查处。

4.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以及典型案件,举一反三,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护工服务管理制度,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流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老年人住院护工陪护服务监管,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优化服务。

5.弘扬行业新风。各单位要通过纪法知识宣传、政策解读、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强化行业自律。定期开展相关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行业规范培训,优化行业风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为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工作专班,大健康产业办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局医政股负责县级综合医院、民营医院老年人住院护工陪护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局基妇股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老年人 住院护工陪护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问题执法监督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县卫健局将组织大健康产业办、医政、基妇、政策法规股等相关股室按要求开展全县为老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抽查持续跟踪问效,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批评、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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