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721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承担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3件;承担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8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4件。为切实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县卫健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委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邹远英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 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艳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亚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捍红 党组成员、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雷细桥 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 贺仁青 公共卫生总师
王文杰 四级主任科员
魏明新 四级主任科员
雷 惊 疾病中心副主任
丹 焱 疾控中心副主任
陈常青 办公室负责人
胡文星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胡旗良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饶秋宝 基妇股负责人
孙仲青 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刘清丽 医改办公室负责人
胡 键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由邹远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各工作专班办理工作落实。
二、明确目标及分工
(一)市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主办件2件:
1.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28号)
责任领导:陈亚斌(13886526259)
承办单位:基妇股
责 任 人:饶秋宝(13807243998)
2.关于疫情下基层医院运行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建议(78号)
责任领导:汪捍红(13971813529)
承办单位:人事科教育股
责 任 人:王文杰(15872765826)
会办件3件:
3.关于在咸宁县试点推进未成年人“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的建议(36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13972830906)
承办单位:县疾控中心
责 任 人:丹焱(15997956933)
4.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医保基金支付结算的建议(54号)
责任领导:魏明新(15872070608)
承办单位:医改办公室
责 任 人:刘清丽(18986633611)
5.关于将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建议(59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13972830906)
承办单位:健康崇阳建设股
责 任 人:贺仁青(15827905966)
(二)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主办件4件:
1.关于发挥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的意见建议(012号)
责任领导:黄艳军(13797236511)
承办单位:医政医管股
责 任 人:孙仲青(15827917668)
2.关于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体系建设的建议(017号)责任领导:陈亚斌(13886526259)
承办单位: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责 任 人:胡键(13707240796)
3.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分级诊疗建设的建议(027号)
责任领导:黄艳军(13797236511)
承办单位:医政医管股
责 任 人:孙仲青(15827917668)
4.关于常态化防控医疗物资准备及信息化结合应用的提案(035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13972830906)
承办单位:县疾控中心
责 任 人:雷惊(15827911433)
会办件4件:
5.关于加强校地合作,共同打造高水平大学,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的建议(043号)
责任领导:汪捍红(13971813529)
承办单位:人事科教育股
责 任 人:王文杰(15872765826)
6.关于优化基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053号)
责任领导:陈亚斌(13886526259)
承办单位:人口监测与家庭展股
责 任 人:胡旗良(13872169826)
7.关于普及中小学急救教育赋能校园生命健康(067号)责任领导:黄艳军(13797236511)
承办单位:医政医管股
责 任 人:孙仲青(15827917668)
8.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建议(073号)
责任领导:陈亚斌(13886526259)
承办单位:人口监测与家庭展股
责 任 人:胡旗良(13872169826)
三、办理时限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抓好办理落实。建议、提案会办单位于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6月30日前答复完毕,将办理回复意见正式文件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反馈至县政府督查室。
四、工作要求
1.主动深入代表委员。各责任领导、承办股室、办理责任人要深入领会代表、委员意图,结合卫健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2.及时研究办理工作。对于办理责任人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领导要主动分析,主动帮助协调解决,严禁出现一交了之的情况,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3.严格把握时限要求。各办理责任人要把握办理时间节点,摸清基本情况,提出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拟定书面回复函;6月底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复。
4.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局领导小组要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回复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