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188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
名       称: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关于交办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崇政督[2025]7号)要求,我局承担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2件,其中会办2件;承担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4件。为切实做好2025年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大委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陈亚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细桥 党 组 成 员 、疾 控 中 心(卫 生 监 督 所)主 任(所 长)
贺仁青 公共卫生总师
姜思路 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胡文星 行政审批股股长
孙仲青 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胡旗良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王丁勇 健康崇阳建设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思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掌握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回访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2件)
会办件2件:
1.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40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
承办单位:健康崇阳建设股、疾控中心
责 任 人:王丁勇、雷惊
2.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41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
承办单位:健康崇阳建设股、疾控中心
责 任 人:王丁勇、丹焱
(二)政协委员提案(共6件)
主办件2件:
3.关于突破我县出生人口增长瓶颈,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8号)
责任领导:陈亚斌
承办单位: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责 任 人:胡旗良
4.关于加快推进崇阳县“专科联盟”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15号)
责任领导:贺仁青
承办单位:医政医管股
责 任 人:孙仲青
会办件4件:
5.关于成立崇阳县优质农产品配送中心的提案(9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
承办单位:行政审批股
责 任 人:胡文星
6.关于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的提案(10号)
责任领导:贺仁青
承办单位:医政医管股
责 任 人:孙仲青
7.关于加快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的提案(11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
承办单位:健康崇阳建设股、疾控中心
责 任 人:王丁勇、丹焱
8.关于加强对集中供应餐具卫生安全监管的提案(18号)
责任领导:雷细桥
承办单位:行政审批股
责 任 人:胡文星
三、办理时限
按照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办理工作应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7月1日前)答复,个别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10月1日前)将办结情况报送至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按照给定格式在10月10日前回复至县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须在答复件首页答复标题右上角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注明: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承办单位须作解决说明的,用“D”标明。此外,根据县人大党委会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回复时须在答复件首页答复标题左上角注明是否公开,如不予公开,需单独行文说明理由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四、工作要求
1.主动深入代表委员。各责任领导、承办股室、办理责任人要深入领会代表、委员意图,结合卫健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2.及时研究办理工作。对于办理责任人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领导要主动分析,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局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建议、提案办理研究部署。
3.严格把握时限要求。各办理责任人要把握办理时间节点,摸清基本情况,提出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拟定书面回复函;9月底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复。
4.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局领导小组要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回复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