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3年)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3691 文       号 : 崇卫发[2023]24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卫生健康局

名       称: 崇阳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3年)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为更好地做好中央财政精神卫生项目工作,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按照《湖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所),县仁心医院按本项目方案要求开展2022年—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二、项目时间

2022年—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 年6月30日。

三、项目目标

(一)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目标

2023年6月底以前,以乡镇为单位,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病率达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及面访率达90以上%、服药率达8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70%以上,其中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85%以上,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达75%以上。体检率按国家年度要求进行考评。

(二)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目标

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科普宣传、筛查评估等,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

(三)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工作目标

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针对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及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心理自我调试能力;为治愈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帮助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自身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变化的应对能力,减少疫情相关精神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

四、项目内容

(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

要组织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验,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政法(平安)、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患者筛查和日常发现力度,将更多患者纳入服务范围。指导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每年对基层多部门工作人员至少开展2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患者的规范化服务能力。各地要采取措施提高项目工作质量,确保按期完成患者筛查、高风险患者应急处置与随访技术指导、家属护理教育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患者管理服务信息,规范开展部门间患者信息交换比对。要规范诊疗水平,不断提高随访管理质量,努力提高面访率、体检率及规律服药率。

(三)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

按照《2021年度重大公卫服务服务精神卫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附件要求,继续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科普宣传、筛查评估等,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

1.加强防治知识宣教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科普知识宣传。利用各种节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科普宣教,普遍提升公众对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减少偏见与歧视;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倡导儿童青少年保持健康心理状态、科学运动、充足睡眠、合理膳食等,减少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居民免费提供科普宣教资料,如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或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组建精神 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团队,组织专家拍摄制作专业权威且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片,开展公益巡回讲座等。

2.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1)加强人员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全体医务人员持续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等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大对各级各类非精神专科医院医师培训,提高其识别常见精神障碍和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能力,并及时转诊。对社工、护理人员、患者家属等开展常见精神障碍照护与家属辅导技能培训。

(2)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卫生健康部门推动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 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托医联体,将专家服务下沉至基层,为社区(村)常见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推动综合医院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联合门诊或远程 会诊。建立社区、学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转介通道,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时收治疑难患者。

3.开展筛查评估登记和预防干预服务

(1)儿童青少年。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争取教育部门支持, 选择全日制小学、中学、高中、高等院校(或职业学校)各2所,结合学生体检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抑郁症筛查(推荐使用PHQ-9量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学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学生科学认识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在开展心理测评的学校各随机选择1个班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核心知识(心理健康素养十条)知晓率调查(知晓率应达80%以上)。要探索建立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相合作的预防干预模式,避免不良心理情绪转化为心理疾病。

(2)孕产妇。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孕产妇常规孕检和产后访视,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由经过培训的医症防治知识作为孕妇学校科普宣教内容,提高孕产妇及家属防治意识;医疗机构妇产科及妇幼保健院应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联合门诊或会诊的形式,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专业支持。

(3)高压职业人群。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聘用专兼职的精神心理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疏导与咨询、转诊转介等服务,提高职业人群抑郁症防治水平。鼓励项目地区以购买服务等形式,对承担公共服务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加大常见心理障碍的筛查,对生活中出现重大变动的人员做好心理疏导服务。

(4)老年人群。卫生健康部门要选择不少于2个城市街道、1 个乡镇,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工作,使用AD8和简明社区痴呆筛查量表、PHQ9量表开展辖区老年人认知功能评估和抑郁症筛查,筛查率不低于80%。对诊断为轻度认知障碍的老人,由社区医生组织开展常态化认知训练, 预防和减少老年痴呆的发生。对确诊老年痴呆的患者,社区医生对其家属和照料者开展培训,提高干预率,改善生活品质。对于经心理测评有抑郁情绪的老人提供心理咨询和及时转诊。

()开展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根据国家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及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省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关爱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持续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及家属、 病亡者家属和一线医务人员的疫后心理干预工作,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干预服务,坚持身心协同治疗,促进重点人群疫后心理康复,努力消除社会对于患者的歧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心理援助热线正常运营,提升心理援助热线质量和效能,持续为不同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心理热线服务。加强科普宣传,全面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

五、项目组织管理

完善县、乡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队伍和心理干预队伍,承担项目组织实施、技术培训、指导检查、患者评估、治疗、随访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及重点人群心理干预等工作。

(一)县卫健局负责精神卫生项目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评估。项目办公室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实施考核评估。负责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编制信息管理工作简报、专刊进行数据质保与通报。

(二)建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基层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复核、危险性等级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应急处置及随访管理等工作,并逐级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县精神卫生中心要做好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应急医疗处置等技术指导工作,组成精神科医师和护士技术帮扶团队,对辖区实行“分片包干”“点对点技术支持”,指导患者社区管理、处理疑难病症,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等。

(三)崇阳仁心精神病医院要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责任报告单位和各责任报告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进行信息报送。

(四)要建立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专家技术指导组。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病亡者家属和一线医务人员的疫后心理干预工作,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干预服务。

(五)各乡镇卫生院(所)精防人员应接受上级精神卫生中心的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且无特殊原因应保持精防人员相对稳定。

六、项目资金

项目经费要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使用。项目单位应设置会计账簿和辅助账簿,并按会计制度要求开展项目专项核算,全面反映项目收支情况。项目经费主要以知情同意患者例数、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和规律服药率进行综合计算,用于支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开展。

卫健部门将根据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额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则相应经费使用完毕。鼓励项目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购买式服务”开展项目工作;鼓励项目有关人员下基层开展项目工作督导、技术帮扶与对口支援、点对点技术支持等工作。

七、项目监督和评估

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总结,并按要求将项目进展报告和年度进度报表上报省市卫健部门。各地工作年度报表的填报实施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内逐级审核上报制度,县级1月15日前上报市级、市级1月20日前上报省级、省级1月31日前上报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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