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县政府办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突出重点工作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重点对民生信息、奖励扶助、办事服务流程、服务承诺、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号码,保障社会各界及单位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5条,其中新闻中心42条、图片集锦17条、政策法规3条、部门文件11条、文明创建2条、双公示3条、公告公示367条。
2、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重大决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县属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县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在门诊大厅、候诊大厅、住院部等处显著地方,以公示栏形式公开院内外管理、工作人员识别标志、各科室位置格局、指示、交通状况、行风建设等。县疾控中心在机构内部用公示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公开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文件、各类工作信息和技术信息。
3、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审查等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办事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监督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方式长期公开单位职能、组织结构、领导分工、首问责任制、科室职责、联系方式、办事流程、行政许可等项目,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工作动态,重大行政决策、卫生工作重点、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等项目。二是明确发布内容、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资料、信息信息、会议报道需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发布;凡涉及正式的政府政策法规、突发敏感性信息需报责任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发布。属于重要内容或紧急事项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发布。三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重大决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县属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县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在门诊大厅、候诊大厅、住院部等处显著地方,以公示栏形式公开院内外管理、工作人员识别标志、各科室位置格局、指示、交通状况、行风建设等。县疾控中心在机构内部用公示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公开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政策文件、各类工作信息和技术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 “规定” “办法”“细则” “规范” “规程” “规则” 等字样的公文 ,一般情况其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减少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许可 | 3 | 19 | 1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减少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处罚 | 24 | 24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编写说明:可先适当综述。要注意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其他处理” 项目:主要考虑极少数特殊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做好信息、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信息、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崇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2
年报数据汇总表格
表1:主动公开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规章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许可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3 | |
本年增/减 | 19 | ||
处理决定数量 | 1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
处理决定数量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处罚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24 | ||
处理决定数量 | 24 | ||
行政强制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
处理决定数量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数量 | ||
采购总金额 |
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数据统计层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表3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