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6143 文       号 :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概况 3

一、部门主要职责 3

二、机构设置情况 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二、收入决算表 7

三、支出决算表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4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5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一部分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负责减排和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委托,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崇阳县、通城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辖区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0、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根据授权对乡镇办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协调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活动。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本级决算组成,下设崇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崇阳县生态监测站、崇阳县生态环境应急服务与信息化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污染防治股、生态股等四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119.4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1,084.0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54.88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31.9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2,050.65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66.0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2,203.47

本年支出合计

58

2,203.4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2,203.47

总计

62

2,203.4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203.47

1,119.44

0.00

0.00

0.00

0.00

1,084.0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88

54.8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4.88

54.8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78

53.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0

1.1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1.91

31.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1.91

31.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25

30.2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6

1.66

0.00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50.65

966.62

0.00

0.00

0.00

0.00

1,084.03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813.51

808.77

0.00

0.00

0.00

0.00

4.74

2110101

行政运行

570.19

569.53

0.00

0.00

0.00

0.00

0.66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7.93

67.93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75.39

171.31

0.00

0.00

0.00

0.00

4.08

21103

污染防治

825.25

157.86

0.00

0.00

0.00

0.00

667.39

2110301

大气

4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50.00

2110302

水体

119.11

0.00

0.00

0.00

0.00

0.00

119.11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56.14

157.86

0.00

0.00

0.00

0.00

98.28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411.90

0.00

0.00

0.00

0.00

0.00

411.90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

411.90

0.00

0.00

0.00

0.00

0.00

411.9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03

66.0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6.03

66.0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11

59.1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6.92

6.92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203.47

707.34

1,496.13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88

54.88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4.88

54.88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78

53.78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0

1.1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1.91

31.91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1.91

31.91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25

30.25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6

1.66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50.65

554.53

1,496.13

0.00

0.00

0.00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813.51

554.53

258.98

0.00

0.00

0.00

2110101

行政运行

570.19

554.53

15.66

0.00

0.00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7.93

0.00

67.93

0.00

0.00

0.0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75.39

0.00

175.39

0.00

0.00

0.00

21103

污染防治

825.25

0.00

825.25

0.00

0.00

0.00

2110301

大气

450.00

0.00

450.00

0.00

0.00

0.00

2110302

水体

119.11

0.00

119.11

0.00

0.00

0.0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56.14

0.00

256.14

0.00

0.00

0.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411.90

0.00

411.90

0.00

0.00

0.00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

411.90

0.00

411.9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03

66.03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6.03

66.03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11

59.11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6.92

6.92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119.4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54.88

54.88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31.91

31.91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966.62

966.62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66.03

66.03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119.44

本年支出合计

59

1,119.44

1,119.44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0.00

0.00

0.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0.00

0.00

0.00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0.00

0.00

0.00

0.00

总计

32

1,119.44

总计

64

1,119.44

1,119.44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119.44

707.34

412.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88

54.88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4.88

54.88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78

53.78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0

1.1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1.91

31.91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1.91

31.91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25

30.25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6

1.66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966.62

554.53

412.10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808.77

554.53

254.24

2110101

行政运行

569.53

554.53

15.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7.93

0.00

67.93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71.31

0.00

171.31

21103

污染防治

157.86

0.00

157.86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57.86

0.00

157.8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03

66.03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6.03

66.03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11

59.11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6.92

6.92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66.7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5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91.03

30201

办公费

6.5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74.45

30202

印刷费

0.54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35.01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27.82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65.51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5.88

30206

电费

0.69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0.49

30207

邮电费

3.3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8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89

30211

差旅费

2.09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81.5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32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9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4.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5.09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2.76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4.7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0.66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3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6




人员经费合计

671.81

公用经费合计

35.5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备注: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备注: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4.00

0.00

12.00

0.00

12.00

12.00

23.06

0.00

12.00

0.00

12.00

11.0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3.4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3.05万元,增长33.51%。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十月份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四季度经费由市财政拨付,决算由市财政代编,故2022年决算收入支出较2021年决算收入支出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03.4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3.05万元,增长3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44万元,占本年收入50.8%;其他收入1084.03万元,占本年收入49.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03.4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3.05万元,增长33.51%。其中:基本支出 707.34万元,占本年支出32.1%;项目支出1496.13万元,占本年支出67.9%;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19.4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9.02万元,下降21.63%。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导致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核算口径不一致,2021年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在财政拨款收入中核算,2022年由县财政转入市财政往来专户在其他收入中核算。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9.4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9.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导致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核算口径不一致,2021年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在财政拨款收入中核算,2022年由县财政转入市财政往来专户在其他收入中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8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7.8万元,下降44.51%。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导致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核算口径不一致,2021年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在财政拨款收入中核算,2022年由县财政转入市财政往来专户在其他收入中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节能环保支出966.62万元,占86.35%。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66.03万元,占5.9%。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万元,占4.9%,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1.91万元。占2.85%,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节能环保支出96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1万元。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69.53万元,支出决算为5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7.93万元,支出决算为6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1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92万元,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78万元,支出决算为5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2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7.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08%。较上年增加11.72万元,增长10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四季度经费由市财政拨付,财政拨款收支决算由市财政代编,故2022年决算支出较2021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8.45万元,增长23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四季度经费由市财政拨付,财政拨款收支决算由市财政代编,故较2021年决算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的92.17%,较上年增加3.27万元,增长41.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咸宁市财政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崇阳县乡镇等,主要是开展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53个,12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6万元,下降61.43%。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机构垂直改革,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核算口径改变,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在特定类项目中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改为在生态环境执法项目中核算。公务接待费改为在生态环境执法及生态环境检测等项目中核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9.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1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31万元,执行数为171.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11个监测项目按时按要求出具监测结果报告。

《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分*执行率)

171.31

171.31

100%

10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监测项目个数

11

11

20

质量指标

监测结果

得到有效运用,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已完成

10

时效指标

监测频次

按咸宁市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执行

已完成

10

成本指标

财政资金

171.31万元

171.31万元

10

效益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

完善控制体系,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已完成

3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总分

100

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万元,执行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购买20套专用设备及被服。

《2022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经费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其他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10分)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10分*执行率)

49

49

100%

10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购买专用设备及被服数量

20

20

20

质量指标

检查报告完成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办案经费

49万元

49万元

10

效益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检查结果公开率

100%

100%

30

满意度指 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

0

0

10

总分

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绩效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部门及其所属业务科室设定,具体资金使用业务科室单位申报。做到设定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执行效率。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加快预算执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我局主要为往来收入,即由县财政拨付至市财政往来专户中的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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