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3945 文       号 :

发文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县直各有关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空气质量最新预报和部、省会商研判,12月24-26日我市有中度污染风险,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2月23日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结合《崇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县于23日12时同步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同步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范围

崇阳县县域内

二、启动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8时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三、有关要求

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崇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应急期间实行日报制度,各部门于每日16:00前向崇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应急日报(报送至“崇阳县大气水土污染防治专委会”微信群),应急日报须包含应急工作部署情况、每日检查人次、检查对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查处情况等内容。

崇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巡查督办。预警取消或级别的调整另行通知。



崇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代章)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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