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说明事项等五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科学安排。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务公开责任制,各股室、局二级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明确了由办公室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就贯彻落实相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要求,指明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要点》,规范运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政务公开制度》,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以环保服务和便民利民为设计主旨,采用模块化管理,在环保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办事、机构职能、环境保护、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多个公开栏目,为个人、企业及有需求的群体提供环保信息服务,针对公众参与提,供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崇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两项重大工作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广泛而细致的宣传,并对《崇阳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

三、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依照职能范围,在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部门文件、通知公告、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49,及时发布了县域空气质量月报、饮用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季报。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我局没有需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发生需公开回应及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也不够丰富;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2020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以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务信息,以便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抓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