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根据新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
(二)抓牢信息报送,优化畅通公开渠道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接县政府网站,做好日常信息更新报送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平台、多媒体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做好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建立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机制,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
(四)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县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主动公开部门文件栏目1条、政策解读栏目1条、机构职能栏目1条、财政资金栏目2条、生态环境栏目30条、突发公共事件栏目1条、公共资源配置栏目1条、通知公告栏目2条,合计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 “规定” “办法”“细则” “规范” “规程” “规则” 等字样的公文 ,一般情况其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减少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许可 | 15 | 5 | 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减少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处罚 | 25 | -22 | 3 | |||
行政强制 | 8 | -6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289.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需公开回应及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也不够丰富;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2021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以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务信息,以便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抓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