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5875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预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2.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二)内设机构

二、人员情况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好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一般性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01元。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5.01万元,与上年基本保持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5.01万元,与上年基本保持持平其中,基本支出8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置发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国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 0 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年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特定类项目支出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共有项目0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无购买服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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