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崇阳县红缨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销案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2754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崇阳县红缨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销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对崇阳县红缨幼儿园重大火灾隐患销案的请示》(崇应急文〔2023〕1号)已收悉,经重大火灾隐患复核认定小组实地核查,位于县总工会院内的崇阳县红缨幼儿园已整体搬迁,存在的火灾隐患已消除,达到销案条件,同意予以销案。

此复。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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