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城镇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8444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名       称: 关于对天城镇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月30日上午,省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查组来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查,本次督查暴露出天城镇党委政府存在对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责任未上肩、未压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具体措施未落实、未到位等问题。为迅速落实省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8月30日下午,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18个督查组(11个乡镇督查组、县应急管理局6个督查组、县教育局1个综合督查组),对天城镇所有村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反馈情况

本次共派出18个督查组、督查人员56人,通过检查村委会台账资料、检查水库塘堰、入户走访等方式,督查了天城镇政府、天城镇教育办、天城镇所辖27个村共计29个单位,共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86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组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到位。天城镇政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防溺水文件精神不及时、不全面;乌龟石村、谢家坳村传达学习8月18日会议精神会议记录不完整;河田村无传达学习8月18日会议精神会议记录。

2.部分村组巡查巡护不到位。下津村、山下村、鹿门铺村、花山村、渣冲村、新塘岭村防溺水巡查记录有间断;陈河水村、郭家岭村、环城村、史家渡村、浮溪桥村无“四位一体”防溺水巡查记录;肥塘村、中津村巡查记录表不全。

3.部分村组“四个一”救援设施不到位。河田村、茅井村、花山村、洪下村、下津村、寺前村、桃红村部分塘堰救生设施配备仍有遗漏;陈河水村、香山村部分塘堰“四个一”配备数量较少。

4.部分村组“敲门行动”不到位。下津村、洪下村、陈河水村、郭家岭村、环城村、寺前村、香山村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敲门行动”。

5.部分村组教师家访不到位。山下村、乌龟石村、谢家坳村、花山村、下津村无教师家访照片和记录;龙背村、鹿门铺村、河田村、香山村无8月18日前教师家访记录和照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防止出现压力传导逐层递减的现象,全面落实好防溺水工作的党政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家长责任、社会责任,坚持以乡镇层级为落实主体,村组层级包干到户,实现重点水域责任到人,重点人群盯防到位,真正建立起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防溺水要求落细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专题宣传,广泛利用警示标语、宣传海报、村村响、巡逻喇叭、户外大屏、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全覆盖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向广大家长及未成年人宣讲防溺水知识,增强防溺水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溺水安全知识大闯关活动,帮助全县广大青少年及家庭打好“预防针”,营造全社会助力防溺水、全民共筑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

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到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中来,做到多种形式寓教于乐,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让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要合理安排重点水域的排查时间,在下午、傍晚等易出现学生玩水、游泳的时段加大巡查力度。要科学配置“四个一”防护设施,救援器材要放置到视野开阔,便于寻找取用的地方,防止出现发生意外时,救生杆拿不到、救生圈甩不出、救生绳解不开的现象发生。


崇阳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崇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31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