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42766 文       号 : 崇烟花爆竹专委文〔2022〕2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崇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印发《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5日

各乡镇,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崇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的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超量储存、燃放的行为,坚决治理、关闭取缔非法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真正地从根本上清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从业单位,集中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一)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二)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三)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四)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五)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违法违规租赁储存场所的。

(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或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七)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三、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参与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流向信息管理,开展“打非”工作;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普及安全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实施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许可审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及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依法侦办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刑事案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社会宣传工作;负责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和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对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进行立案侦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依法查处假冒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领域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参与“打非”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对烟花爆竹履行属地管理直接监管责任。合理布局规划零售点,定期或不定期地联合当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站所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牵头组织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零售场所安全达标,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工作步骤

我县将于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1.动员部署和立行立改阶段(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迅速成立专项整治专班,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动员部署,针对9月22日晚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立行立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6日),一是各乡镇要迅速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店(点)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形成闭环;二是对其余的街道经营门店以及乡村小超市进行全面摸排,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交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三是深挖非法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查出非法窝点。四是建立具体的台帐资料列出任务清单和目标清单,做到有的放矢。

3.重点打击和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精准智引风险管控,推动制度成果转化,实现“靶向智引、巩固提升”。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把《崇阳县烟花爆竹安全规范经营告知书》张贴到各辖区内的所有门店和超市,并与他们签订承诺书;二是定期和不定期经常组织辖区内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形成常态化;三是针对重点门店和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管控,譬如,红白喜事专营店、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和非法私人贩子。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贩运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打击,要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五是常抓长管,持之以恒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持之以恒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应急管理局总牵头,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派出得力干将,成立整治专班,派员主动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密组织,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作为整治工作重点,要认真查清原材料来源,查出非法窝点和销售渠道;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要从严监管、严格把关,对各种非法行为从重处理,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督办指导。县烟花爆竹专委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经常性下去督办,检查指导,建立通报制度,对此次行动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行动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成员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联络员(附件4)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10月16日前,各乡镇要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2022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检查执法情况及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图片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

联系人:刘水春,联系电话:18771307388,邮箱:5358222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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