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3031 文       号 : 崇应急文〔2024〕1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事业单位: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局《关于规范全市应急系统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在全县应急系统开展涉企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确保在依法行政、服务企业群众方面有明显改善,在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效能上有新的改进,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上有进一步提高,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宋超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局党委副书记张娜同志牵头负责;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任务落实,局办公室、危化股、综合股、灾害防治股、救灾物资保障股、应急救援股、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各司其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具体落实。

三、工作任务

对2023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整治以下八大执法突出问题:

1.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2.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

3.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

4.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5.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一;

6.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7.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

8.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八个一”自查行动

1.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照八大执法突出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要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情况表,确保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仓起底,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条。(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室、局属二级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开展一次涉企执法检查全面摸底。结合2023年以来开展的各类涉企执法检查活动,全面统计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内容,形成摸底情况表,对照八大执法突出问题开展系统分析,逐一查找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一、发现问题不处理等执法突出问题。(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责任部门危化股综合股综合执法大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3.开展一次复议诉讼案件大清查。认真梳理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诉讼裁判机关调解结案的案件,检查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4.开展一次审批流程梳理优化。结合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审批服务流程梳理优化,从行政许可办理制度、程序、时限等方面,认真梳理是否存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执法问题。(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5年2月底前

5.开展一次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23年以来巡视反馈、上级通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12345政务热线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以及有关举报投诉电话、信件、新闻舆论曝光等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是否存在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等执法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2月底前

6.开展一次政策文件大清理。对照2023年以来印发的涉企文件、方案、通知,认真梳理是否存在制发涉企不平等文件、政策等突出执法问题。(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室、局属二级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组织专班对2023年以来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从中查找是否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突出执法问题。(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危化综合股综合执法大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8.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自查评查。组织对2023年以来所办涉企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查看法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客观,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通过“三看”,认真梳理是否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拖延执行以及同案异罚、小错重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突出执法问题。(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二)全面整改问题

1.主动认领问题。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的指导督查,做到同题共解。针对整治反映的问题、自查互查发现的问题,各股室要主动对接、主动认领,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建立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剖析根源、真查真改。(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应急救援股、灾害防治股、危化综合股综合执法队)

2.认真整改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对查摆不深入、整改走过场的及时纠正。对典型问题,深挖细查,开展以案促改。(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应急救援股、灾害防治股、危化综合股综合执法队)

3.严肃查办问题。加强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对权限范围内具体可查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迅速核查;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果断处理;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的,从严查处。对超越权限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核查权限的部门。(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部门:应急救援股、灾害防治股、危化股、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

(三)全面建章立制

针对摸排自查中发现的涉企执法监管问题,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深入剖析,查漏补缺,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与完善。一要完善执法监管制度。制定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规范,清晰界定执法权限、程序及标准;建立“综合查一次”检查机制,科学设定检查频次与内容,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坚决遏制粗暴、过度及趋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要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定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时限及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废止或修改不符合时代要求和实践需要的政策文件,在制定涉企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避免出台与企业利益相冲突的文件规定。三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要明确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程序,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及时响应与妥善处理。(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室、局属二级单位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把本次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并扎实融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找准问题,加强分析研究与定性定量分析,精准施策,严防避重就轻、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要坚决抵制形式主义,防止政策执行中的“一刀切”、过度留痕、频繁检查及简单以资料台账评价工作等问题。

2.精准把握政策。在自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倡导并鼓励干部职工主动查找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深刻理解政策导向,认识到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要注重方式方法,合理把握尺度,对于自查中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的问题,要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和指导,帮助干部职工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改正,从而激发大家的自查积极性,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的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自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确保自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

3.加强统筹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每月检查机制,及时掌握和通报自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分析与研判。至2025年6月底前,将对整体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炼典型经验,汇编警示教育案例,并固化为长效机制。对于反复出现、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实施系统治理,注重制度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需于每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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