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296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崇阳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崇阳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通过调查2025年度用地需求,拟定崇阳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完善资源保护和要素保障新机制;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崇阳篇章,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促进崇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崇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指标,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严格控制各行业占用耕地数量,合理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求,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
(四)有保有压原则
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和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各行业用地,实行差别化供地,支持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三、计划指标安排
(一)供地总量
崇阳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拟控制在485.2067公顷(7218.1亩)以内。
(二)供地结构
崇阳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16.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6%;工矿仓储用地为103公顷,占21.23%;居住用地30.1467公顷,占6.2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3267公顷,占5.01%;公用设施用地19.6333公顷,占4.05%;交通运输用地291.3公顷,占60.04%。
(三)用地布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崇阳县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着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样板区,安排供地布局。供应指标主要集中在天城、青山、石城、白霓、路口、沙坪、桂花泉等乡镇。
(四)供应方式
2025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住宅用地中的公共租赁房、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鼓励有偿使用。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150.6133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31.04%;以划拨方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334.5934公顷土地,所占比例为68.96%。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优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推进工业建设用地向集聚区集中、集聚区向城镇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主体功能并进行合理分区。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产业用地需求,保持住宅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平稳供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保障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立足挖潜,整合现有资源,盘活存量土地。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基础上,将杂乱分散、不够规则、不便利用的碎块土地整合成利用价值较高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率。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全面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强度。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积极探索配套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范围,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强化供地计划实施
在崇阳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得到批准后,要做好计划的宣传、发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年度供地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本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对本年度重点用地项目,要提前介入,按照“金牌店小二”的要求服务到位。
(二)规范操作,强化土地供应管理
按照供地计划按时序、有步骤地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一经县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用地全程管理,对新开工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测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三)建立平台,强化供地计划监管
充分利用一张图平台,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收储、供应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调整和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及时检验、分析计划执行情况,提高计划管理的工作效能和效率。
附表:崇阳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
崇阳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 用地 | 居住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 工程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
485.2067 | 16.8 | 103 | 30.1467 | —— | 30.1467 | 24.3267 | 291.3 | 19.6333 | 0.00 |
占比 | 3.46% | 21.23% | 6.21% | —— | 6.21% | 5.01% | 60.04% | 4.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