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健全完善企业进规纳限机制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028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阳县健全完善企业进规纳限机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崇阳县健全完善企业进规纳限机制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崇阳县健全完善企业进规纳限机制办法
为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反映全县经济发展状况,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激发全县企业进规纳限积极性,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健全奖励机制
1.工业企业:新入规工业企业入规后运行一年,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含8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8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商贸业、服务业企业:新进规服务业企业(含商贸业)进规后运行一年,且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下(含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3.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新进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4.新增文化产业:新进规的文化产业企业根据行业类别按照进规后运行一年的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档次享受相对应奖励的基础上再另一次性奖励2万元。
年主营业务收入数据由县统计局汇同各经济主管部门组成专班通过查看统计平台报表,纳税申报表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确定。
二、强化优惠政策
在融资、税收、用地、用工、用电、技术改造及服务协调等优惠扶持政策方面,优先考虑“四上企业”,加大对“四上企业”的扶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发展前景较好、对县域经济有一定贡献的规下工业企业,县金信担保公司在资金扶持方面依法给予扶持。
三、建立倒逼机制
1.对新入园企业,工业企业入园两年内未建成投产、投产后两年内还未达到进规条件的企业,由县经济开发区和科经局督促限期整改增效,限期内仍未达到进规条件的,按照企业进园时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倒逼企业进规。
2.对入园老企业,已入园两年以上,还未达到进规条件的,由县经济开发区和科经局督促在一年内整改增效,一年后仍未达到进规条件的,按照企业进园时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3.经调查了解实际符合进规要求,但在税务申报平台上没有达到进规要求的工业企业,由县税务部门实地核查,督促企业如实申报营业收入,在税务平台上真实反映营业状况。
4.经调查了解实际符合进规纳限要求的个体工商户,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核查,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尽快办理转型升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转企),倒逼企业尽快进规纳限。
5.对大型连锁经营的商业体,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工作,尽量在本地注册法人,为崇阳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崇政办发〔2018〕44号文件有效期自本文件发布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