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23441 文       号 : 崇公管委办文〔2023〕4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崇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崇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崇阳县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及《崇阳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经研究同意,由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公共资源局”)牵头,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崇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细文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杨 昭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骆晓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庞平珍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汪华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程日和 县水利局副局长
程正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 磊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亚丽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王 燕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陈 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曾燚林 县交通运输局
柳志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耀华 县水利局
陈 伟 县农业农村局
丁 璐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问题收集、处理情况督办等,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三、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抽查的范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依法进入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本次项目总数为91个,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72个,交通项目4个,水利项目2个,自然资源治理整治项目11个,高标准农田等项目2个。
(二)抽查方法、比例及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项目,按照不低于总检查项目数量的5%或者不少于30个检查项目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设置联合检查任务并抽取项目,本次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抽取22个,交通项目抽取2个,水利项目抽取1个,自然资源治理整治项目抽取4个,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抽取1个,共计抽取30个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执法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取,每个部门不少于2人,本次检查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集中到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对抽取项目的招投标资料进行检查,标后履约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被检项目招投标资料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集调取。
(三)重点检查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取项目的招投标资料、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问题:
1.重点检查招标人是否存在不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与投标人串通等问题;
2.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等问题;
3.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程序的规范性和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和操纵招标、泄露应当保密的事项,与投标人、评委串通等问题;
4.重点检查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存在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与投标人串通等问题;
5.重点检查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存在不按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及不按合同履约等问题。
6.重点检查投标人假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等问题。
7.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干部职工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问题;
8.其他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9月20日
集中检查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行业监管部门履约情况检查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四、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县公共资源局进行统计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示,按照《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及《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现的问题按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处理,涉及围标串标等重大案件在执法人员库中抽调执法人员联合查办,所有案件的处理时间不超过3个月,处理结果报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联合惩戒,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实行量化记分管理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县公共资源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合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二)依法纠正查处。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