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770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因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单位变动,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现声明:
1.柳华中,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2,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2.杨昭,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3,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3.陈亚丽,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4,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4.洪霞,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6,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5.夏燕,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7,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6.郭萍,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8,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7.叶雯,执法证编号:17110679009,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8.王燕,执法证编号:17110679010,执法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执法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作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