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287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近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第二季度咸宁市政务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根据县领导安排,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市通报、县抽查发现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通报的问题

2022年第二季度咸宁市政务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文件通报我县存在公开文件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两个方面的问题。公开文件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表现为文件中未将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模糊处理,涉及单位主要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发布审查不严谨,错敏词数量较多单位有农业农村局、文旅局、财政局、供销社,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表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政府”等用语表述错误,网站公开的相关文章中,县总工会、县科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县抽查发现的问题

(一)台账资料不齐全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得当,工作到位,材料齐全。检查发现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台账材料较为完整,县审计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路口镇、白霓镇等单位台账资料不够完善。

(二)网站内容不规范部分单位网站的栏目信息存放混乱,内容比较单一,公开不详细、不规范。白霓镇抄写崇阳县教育局的解读文章,政府采购中的情况说明内容描述与栏目不符;路口镇重复上传《崇阳县路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县交通局、县人社局附件上传不规范,内容与政务公开主体不符;县卫健局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无对应关联,财政专项资金栏目把公章上传到网上,审计报告栏目上传过期文件。

(三)人员队伍不稳定部分乡镇和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门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文旅局、县公安局、港口乡、肖岭乡、青山镇、白霓镇、金塘镇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发布审查不严谨信息发布要求“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审批审查。凡对外公开发布信息,要依规填写保密信息审查表,保密审查责任人签字后,报有关负责同志签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审计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严格履行“三审三校”发布程序。

(五)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单位主观意识不强,未能做到及时、自觉更新信息,需多次提醒督促才会更新信息。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新媒体于8月1日更新内容出现错误进行删除,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县人民医院政务新媒体更新内容出现标题错误删除,服务号限制更新次数,不符合更新要求;县残联、青山湿地公园政务新媒体在工作群多次提醒督促才更新政府网站方面,桂花泉镇、路口镇、港口乡、金塘镇、青山镇、卫生健康局、公安局、林业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经局、商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生态环境局崇阳分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计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

三、整改要求

这次通报、抽查发现的问题较多,各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抓整改,以整改促提升。一是限时整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同时,要举一反三,避免下次犯同样的错误。二是严格审核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刚性执行编辑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发“三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坚决杜绝错敏词信息、泄露个人隐私问题三是建强队伍。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一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人员要保持稳定,以利于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各单位要对照上述被通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自查整改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发展大厦5510室。联系电话:3333750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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