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0588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一、考评对象(43家)

1.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县直有关单位:财政局、司法局、教育局、住建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林业局、供销社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经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民政局、卫健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局、城管局、公安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统计局、文旅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政数局。

二、考评内容

考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工作落实、通报批评等情况

(二)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解读回应。

(三)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日常维护、系统备案等。

三、考评方式

2023年崇阳县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结论考评两个部分。

两个部分测评结束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得分,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联系人:邓俊 联系电话:3333750

附件:崇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


崇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29   

   

崇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考核说明

分值

得分

日常工作

(40分)

组织推进

1. 单位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未开展该项工作,扣5分。

2.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未成立扣5分。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10


工作落实

1.信息上网要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每少一次扣3分;每季度《政务信息发布备案管理台账》、《单位公开事项清单》报送政务公开办,未完成扣2分。

2.未按照政务公开问题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整改,该项不得分。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10


通报批评

1. 被国办通报一票否决,该项不得分;省通报一次扣10分;市通报一次扣5分。

结论考评

20


政务公开

(20分)

依申请公开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申请接收渠道及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缺失或不准确的,扣2分。

2. 因申请回复不规范,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该项不得分。

结论考评

5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1.年报未按时报送、未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该项不得分。

年报未按格式填写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5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存在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5


解读回应

未通过在线访谈,图表图解、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该指标不得分。

5


政府网站

(20分)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结论考评

2


领导信息

领导姓名、照片、分工、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


动态要闻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


政策文件

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


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公开未同步进行解读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


其他栏目

部门子网站设置的栏目未按时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


政务新媒体

(20分)

日常维护

1. 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该项不得分。

2. 泄露国家秘密、公开文件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该项不得分。

3. 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该项不得分。

4. 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该项不得分。

结论考评

8


系统备案

1. 开设、注销政务新媒体未主动备案的,扣4分。

2. 经督办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的,该项不得分。

6


内容更新

1. 监测时间点1周内无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6分。

2. 被省、市发现“僵尸”“睡眠”账号长期不更新的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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