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二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716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2024年二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要求,2024年二季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崇阳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排查网站发现的问题
(一)更新不及时。部分责任单位落实栏目更新的工作指令不及时,不按照栏目属性更新内容。崇阳县政府网站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基层动态、食品监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出现逾期,此类问题涉及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石城镇、天城镇、路口镇、青山镇。
(二)内容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新发布信息,没有严把内容关、文字关、审批关,对于固定搭配词组、政治敏感词审核把关不严。同时未及时排查过往信息内容中的错敏词、错别字,例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在政府网上发布的文章,将“截至目前”错误表述为“截止目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写成“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安排部署”写成“安排布署”;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将“财政拨款”写成“财财政拨款”。
(三)公开不严谨。部分单位的政府网站栏目存在内容版面不规范,字体格式、文字排版、文字排版错乱,公章上网,内容缺失等现象。格式不规范,文字排版错乱单位:石城镇、高枧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格式不规范、字体格式大小不一单位:路口镇、桂花泉镇、天城镇、港口乡、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公章上网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内容要素缺失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栏目空白单位:金塘镇。
(四)公开文件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县人社局《2023年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公示名单》、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关于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金塘镇《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对象名单》泄露人员身份证号码。
二、排查政务新媒体发现的问题
政务新媒体基础管理工作待加强。个别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意识薄弱,少数单位需要督促提醒才能更新内容,缺乏工作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审查发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及时处理错敏信息,对敏感内容要反复重点校核,确保内容准确,杜绝表述和错断链问题出现。
(二)强化政策文件公开与解读。政策文件公开应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行公开。乡镇、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要写无内容公开的情况说明。政策解读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应积极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解读政策,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切实提升解读质量,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推送,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分级备案流程,未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审核通过的政务新媒体不得上线运行,后续监管中如发现漏报、错报、瞒报问题,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
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应举一反三,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质量。本次通报问题的自查整改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7月18日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3333750
崇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