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泉镇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6-01157 文       号 : 桂办发〔2025〕1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桂花泉镇人民政府
名       称: 桂花泉镇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为扎实做好我镇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聚焦冬春季节火灾高风险领域和特殊群体关爱,通过为期100天的集中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4日):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分工。
集中整治阶段(12月5日至2026年2月28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总结巩固阶段(2026年3月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桂花泉镇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许玉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为党委副书记
陈建军党委委员(兼)、派出所所长
成员:龚建莹社会事务和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葛圩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琴琴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张远翔镇干部
张志勇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峰镇消防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和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数据汇总和督导检查。
四、排查重点与检查方式
(一)重点排查领域
1.特殊群体住所
对象: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家庭。
重点:检查用电安全(是否使用劣质电线、超负荷用电)、用火安全(炉灶、火塘隐患)、消防通道畅通性,以及是否堆放易燃杂物。
2.“九小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域
范围:小商铺、小作坊、学校、医院。
重点:疏散通道堵塞、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损、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
3.农村消防薄弱环节
重点:柴草堆放占用消防通道、电气线路老化、自建房违规用易燃材料搭建。
(二)检查方式
全覆盖排查:以村为单位,组织镇村干部、辅警分片包干,实现“户户到”排查。
联合检查:由镇社会事务和平安建设办牵头,每月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心等部门开展跨领域联合检查。
五、隐患消除机制
1.分级分类整改
一般隐患:现场督促立即整改,由检查人员登记并复核(如清理楼道杂物、规范电动车停放)。
重大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报镇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如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电气线路整体改造)。
2.特殊群体帮扶机制
为独居老人、残障人士家庭免费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开展结对帮扶,每周上门开展“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宣传服务。
3.动态跟踪与闭环管理
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复查”闭环管理,每周通报整改进度。对逾期未改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强制拆除等措施。
六、宣传教育和应急准备
精准宣传: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针对特殊群体制作方言版消防安全音频;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消防知识竞赛。
培训演练:镇消防所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在全国两会前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
物资保障:检查维护全镇消防水源、灭火器材,为偏远村落配备专业消防救援器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线负责、分片督导”的工作要求,下沉所联系的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消防安全知识,曝光典型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报本周工作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报月度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桂花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