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2838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高枧乡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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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乡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定编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编在职1人,工勤在职2人;退休5人,实有小车1辆。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0年纳入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 1 家,为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 2020年度收入总计599.88万元,支出总计813.5万元。与 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649.11万元,、支出减少349.62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对应收入减少。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对应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99.8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0.28万元,系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11.71万元,减少21.8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对应收入减少。
2.其他收入199.60万元,系当年收到县级部门拨付的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款及易地搬迁拆旧复垦资金等,较2019年减少537.4万元,上升72.92%,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减少,对应收入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68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9.39万元。
2、项目支出127.8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127.82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34.35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98.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7.31万元;
4、资本性支出118.9万元;
5、其他支出154.01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2.85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9.4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90.65万元;
5、农林水支出12.9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0.21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813.5万元,上年度支出1163.11万元,支出减少了349.61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下降了30.06%,其中:总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为项目减少,对应支出减少。,故导致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下降了30.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400.28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1.99万元相比减少111.71万元,减少了21.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对应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为356.9万元,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2.59万元相比减少325.69万元,下降47.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对应支出减少,故导致2020年度的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度下降了47.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33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9.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减少269.4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6.2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减少,对应支出减少,故导致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0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
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31.11万元,主要包括:办
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2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1万元,占74.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6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所以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2019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客166批次、来客850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49万元。主要是因疫情原因,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2.4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0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附件:2020年度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拆旧复垦覆盖范围全乡;二是帮助解决翻耕土地的困难问题。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解决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1、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预算编报要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充分考虑当年需追加的支出预算、上年的结转结余金额,编制客观全面的预算文本,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于预算外的内容,及时制定调整手续,以完善预算过程。2、年末上报决算时,应完善与财政部门对账工作,核实部门支出与财政支出的差异情况,明确支出内容,以准确反映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善预算管理。3、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从制度层面上落实项目工作,完善项目执行制度,使工作的执行有理有据,秩序进行。
4、根据历史开展情况和预计工作安排,合理规划预算资金分配,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附件:《2020年度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2020年度项目已完成计划的90%,在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基本一致。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政策公开。项目是推进高枧发展的有效手段,要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公开重点项目的相关动态及政策支持情况,是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过程之一。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12万元,其中:办公费13.33万元、印刷费5.54万元、咨询费0.3万元、电费7.09万元、邮电费1.69万元、物业管理费2.88万元,维修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3.41万元,劳务费5.41万元,委托业务费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61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减少118.58万元,下降47.49%,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整理支出减少,加之2020年有部分支出未支付,故导致2020年公用经费下降47.4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县高枧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
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
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
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
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
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