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但梦蓉等5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3223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关于录用但梦蓉等5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录用但梦蓉等5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录用师娜等42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咸组干〔2024〕131号)文件通知,但梦蓉等53名同志录用为我县公务员,现将录用人员名单和工 作单位通知如下:
一、县直机关(29人)县财政局
但梦蓉(女)、邓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晓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练滨、聂子恒、叶豪鹏、丁紫依(女)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宋瑶(女)
县人民法院
傅正哲
县人民检察院
黄 冕(女)
县司法局
孙楷、程雪莲(女)
县交通运输局
陈玮、段弟石、龚若昕(女)
县教育局
付晶晶(女)、陈巧女
县文化和旅游局
刘又嘉(女)
县林业局
庞松
县水利局
陈谨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周鑫
县公安局
沈小娟、米崇隆、张本、汪特腾、汪金朝限。
阮宇轩、廖立文
二、乡镇机关(24人)肖岭乡
汪正元
沙坪镇
金 旺、何思明
石城镇
段衡、夏艳英(女)、叶方青(女)
白霓镇
丁祚龙(女)、黄 益、 孙源
铜钟乡
卢乐琳(女)、吴康宁
港口乡
刘文轩
路口镇
吴韵(女) 、 张斌
金塘镇
简信军、詹丽艳(女)、陈闯
高视乡
宋海涛
青山镇
王景红(女)、汪思雨(女)、陈冬华、余浪
天城镇
杨健伟、廖金星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对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招录机关应与新招录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协议,协议文本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具体可
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执行。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3日
关: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崇阳办事处卡崇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2024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