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案例:P2P-盛融在线涉嫌非法吸存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591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金塘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打击非法集资案例:P2P-盛融在线涉嫌非法吸存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性质:网络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方式:利用P2P平台“盛融在线”公开宣传,虚构融资方,自融资金、吸收公众存款投资高风险行业投入房地产、借贷等领域

案情: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盛融在线控制人刘志军、李某君在未取得国家银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经营管理的志科公司架设的“盛融在线”网贷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注册会员、充值投资标的项目等方式,采取高息(约年利息20%)回报的手段非法吸收社会民众等大量不特定对象的款项,并投入了房地产、借贷等高风险行业,自2015年起致使大量民众投入的款项未能返还。经审计,志科公司通过“盛融在线”网贷平台吸收的款项达23亿余元。

处罚:2017年12月14日该案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二人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志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李慧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财物,追缴不足部分责令上述两被告人退赔,并按各投资人未收回金额比例发还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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