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9354 文       号 : 金政发[2021] 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金塘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建立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建立金塘镇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方式
建立健全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山的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由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村,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组,村组干部(含护林员)包山。
二、工作责任
包保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驻村开展工作。要推动各村落实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十有”要求,指导各村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组织村扑火救灾。
包村责任人要组织参与宣传、巡查管护,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扑救,并力争2小时内扑灭。
包组责任人要管住山头和重点人群,蹲点值守,巡查管护,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有关要求
各村要将各级包保责任人名单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开。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根据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的情况分别追究不同层级包保人的责任;对发生火情后未按规定到岗的、对处置火情不力的、对日常工作不落实的包保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崇阳县金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