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9354 文       号 : 金政发[2021] 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金塘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建立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建立金塘镇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方式

建立健全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山的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由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村,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组,村组干部(含护林员)包山。

二、工作责任

包保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驻村开展工作。要推动各村落实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十有”要求,指导各村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组织村扑火救灾。

包村责任人要组织参与宣传、巡查管护,发生火情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扑救,并力争2小时内扑灭。

包组责任人要管住山头和重点人群,蹲点值守,巡查管护,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有关要求

各村要将各级包保责任人名单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开。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根据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的情况分别追究不同层级包保人的责任对发生火情后未按规定到岗的、对处置火情不力的、对日常工作不落实的包保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崇阳县金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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