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塘镇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联控 联保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3018 文       号 : 金政发〔2024〕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金政发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塘镇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联控 联保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崇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金塘镇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阳县金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崇阳县金塘镇关于加强控辍保学联保联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有关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72号)、《关于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21〕1号)工作部署,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双线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学校及家长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健全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常态管理和依法控辍治理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全镇义务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努力推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为我镇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我镇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100%,巩固率100%,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全镇义务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零失学辍学。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镇控辍保学工作,金塘镇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傲军 金塘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副组长:何志刚 金塘镇教育办干事
程正礼 大集中学金塘分校校长
成 员:卢洁琼 金塘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伟新 金塘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胡 斌 大集中学金塘分校教导主任
叶天龙 金塘镇教育办辅导员
廖雄亮 金塘小学校长
叶献忠 大源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要成立教育干事任组长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控辍保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要建立干事包乡镇、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的“四包责任长效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2.加强宣传,依法控辍。教育办、大集中学金塘分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办、大集中学金塘分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将服务范围内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书送达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3.落实学籍动态监测和月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利用学籍系统做好学生入学注册和学籍动态管理工作,要把农村、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每月底,教育办、金塘中学要把本单位学生变动情况汇总,向金塘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办报告;每学期末,要将学生辍学情况报金塘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办备案。同时,每年3月底、9月底之前,按照规定顺序,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
4.建立联控联保工作安排。教育办要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紧密联系,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教育办、金塘中学要与派出所建立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每年开展两次(4月、9月)入户精准摸排失学辍学学生,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少年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要定期与残联组织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科学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开除、清退或变相清退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班主任、教师要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学生,杜绝歧视、厌弃乃至羞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错误教学行为。
6.严禁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义务段学生质量监测成绩只能用作教学研究分析,不得在任何场合、任何通讯工具上对学生公开排名。
7.切实做好“联校网教”和集团化办学工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联校网教”能有效解决农村学校美术、音乐学科开课不足不齐难题,能显著提升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教育办和金塘中学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运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
8.建立健全学困学生帮扶制度。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教育办、金塘中学要强化对学生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
9.关爱有疾病或残疾的学生,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对此类学生,一是按就近入学原则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入学;二是到崇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三是对病情和残疾特别严重无法上学的学生,报崇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备案,由崇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10.严禁动员初中学生早毕业,所有学生必须正常参加中考。初中初三学生中考必须按学籍学生数全部参加中考,学校不得提前动员学生毕业,不得提前将学生招到中职就读。
11.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学校每天要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及时与家长联系,实行缺勤跟踪。对无正当理由缺课两天以上的学生,要立即组织家访,督促其返校;三天内仍未返校,校长亲自家访;学生一周未返校,学校应立即与学生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劝返;仍无效果的要向当地金塘镇政府书面汇报,请求司法强制执行。
12.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控辍保学”工作中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优评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