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774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金塘镇人民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金塘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1.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2.能当场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应当场办结;无法当场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应在承诺期限或法定期限内办结;
  3.遵守便民服务大厅各项管理规定,接受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协调和管理;
  4.涉及并联审批事项的,要搞好与其他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
  5.接受当事人的办件咨询,实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6.职能窗口工作人员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主动采取引导办、帮办、代办、预约办、上门办、容缺办等多种方式服务群众。

7.窗口工作人员一年一定,不得任意调换,确有特殊情况的需要调换的,须提前一个月与大厅管理办公室协商,经乡镇分管领导同意后,于月初调换。
  8.完成本部门和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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