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8466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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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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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3.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做好统计物价工作。

4.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5.推进农村平安创建,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协助设置在本区域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7.受县相关部门依法交办、委托、承担区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青山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乡科级党政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

三、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行政编制44人,工勤编制3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1人,退休人员34人,其他人员2人。

、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0年纳入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1家,为青山镇人民政府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0家,本单位无该相关收入和支出。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纳入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总计3271.72万元,支出总3194.82万元,全年支出执行率为97.6%。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228.40万元,支出增加1537.26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271.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87.99万元,系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335.29万元,增加24.2%。

2.其他收入1583.73万元,系环境整治项目资金,较2019年增长593.11万元,上升37.5%,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124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27.55万元。

(2)项目支出1951.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367.55万元,行政事业类1583.84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27.14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73.8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8.11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4.53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79.1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8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9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2.31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4万元;

7、其他支出1.90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3194.82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8.12%,其中:总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项目建设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1687.99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2.70万元相比增加了635.29万元,增加了37.6%,财政拨款支出为1387.99万元,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9.77万元相比增加388.22万元,增加27.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8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919.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468.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9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126.31万元,上升16.95%,增加的原因是奖励性工资支出。公用经费增加33.02万元,上升18.99%,增加原因是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加大。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4.50万元,占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4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0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5.3%。主要是公车加油费受国际油价影响上涨,将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客78批次、人数600余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6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共计3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和支出。

、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3个,资金76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6%。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1、每村建成产业基地。截至2020年底青山镇还有4各村受自然条件约制和国家生态红线影响没有产业基地,其他村建成大小产业基地,如青港白茶基地、红心火龙果基地等;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0年政府抓紧项目建设,全年投资项目达2.1亿元,新签约6家合作企业,投资金额达6.1亿元;3、解决青山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问题。青山镇前后共投入8000万元,完成了对14个村的高标准农田改造,其他村也在进一步筹划中;4、改善全镇就医条件。2020年投入1500万元建设青山卫生院,住院床位达70张,家庭病床达35张,对疫情防控及妇幼保健等意义重大、5、着重建设美丽青山。投资2000万元对全镇道路进行硬化、黑化、绿化、亮化。全镇绿化荒山2140亩,美丽乡村建设绿化节点87处,全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荣获“全国卫生乡镇”称号    

附件:《2020年度崇阳县青山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今年在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王佛炳故居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41.03%。主要产出和效益:打造红色革命文化传统教育基地,弘扬红色革命精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初无法开工,项目推出到2020年4月完工。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步伐,抓紧完成对已建成项目的验收,充分宣传项目,将项目效益发挥至最大

附件:《2020年度王佛炳故居维修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9万元,其中:办公费18.78万元、印刷费13.68万元、电费5.75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0.13万元、会议费4.47万元、维修(护)费11.92万元、租赁费6.11万元、培训费1.53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0.47万元、劳务费30.02万元、委托业务费20.74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本单共有车辆2;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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