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1079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开展2025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5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的重要部署和中宣部、省文明办、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倡树厚养薄葬、绿色生态祭祀新风,协同整治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增进广大群众慎终追远、缅怀先烈的文化认同和表达方式认同,持续深入移风易俗。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上旬至4月7日,集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全年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厚养薄葬、绿色生态祭祀”宣传活动。
1.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发挥村干部、“五老”人员、村红白理事会等基层自治骨干力量作用,通过召开屋场会、设置专题宣传栏、发放倡议书,以及推送公益短视频等形式,传承清明习俗,弘扬优秀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新时代孝道观与生命观,响应绿色生态祭祀方式,争做“厚养”践行者、“薄葬”倡导者、“新风”传播者。(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和村、社区)
(二)广泛开展“祭英烈”活动。
2.组织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等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贍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责任单位:团县委、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教育局,各乡镇)3.积极参与省文明办2025年“清明网络祭英烈”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
(三)开展“传承家风弘扬孝道文化”活动。
4.组织文明家庭代表、最美家庭代表等,开展“清明话家风”主题讲座,传承良好家风。(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
5.组织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民间文化能人等,开展文艺宣传、故事分享会,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责任单 位: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文明办,各乡镇和村、社区)
6.开展礼遇“孝老敬亲”道德典型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传统美德。(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四)协同整治突出问题。
7.积极开展抵制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宣传,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成为文明殡葬理念的传播者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经营者。(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明办)
8.结合全县“规范婚丧喜庆推进移风易俗”试点工作,依托文明实践所站和乡风文明服务队伍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文明治丧、节俭治丧及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约定俗成本地丧事简办的流程和宴席控制标准,因地制宜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接受度和共识。(责任单位:各乡镇和村、社区,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认领任务,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2.注重统筹协同。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将此 次活动与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增进群众情感认同。
3.加大氛围营造。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积极推送文明湖北推出的“与Deepseek一起,求索移风易俗密码”系列解读和经验做法推介,以及本县移风易俗海报、文明祭祀倡议书、绿色低碳祭祀方式介绍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开展集中活动的图文资料于4月9日前报送县文明办。(联系人:何芬,联系电话:13872194451,邮箱:393366411@qq.com)
崇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