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翼飞等选调生工作分配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272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周翼飞等选调生工作分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周翼飞等选调生工作分配的通知
沙坪镇、石城镇、青山镇、天城镇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选调生工作安排的函》(咸组干函〔2022〕5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周翼飞等5名选调生工作分配通知如下:
周翼飞同志分配沙坪镇人民政府工作;
陈祥同志分配石城镇人民政府工作;
陈优同志分配青山镇人民政府工作;
吉毅利、徐密同志分配天城镇人民政府工作。
2022年新招录选调生的管理,按照《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执行,参加工作时间从2022年7月30日起计算。上述同志分配到乡镇工作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选调生到岗后,将到村任职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