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沙坪镇进口村村民安置点项目建设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2254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沙坪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崇阳县沙坪镇进口村村民安置点项目建设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沙政发〔2024〕2号
关于崇阳县沙坪镇进口村村民安置点项目建设的批复
沙坪镇进口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沙坪镇进口村村民安置点项目建设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因通修高速沙坪段项目的建设,涉及农户房屋征收拆迁,你村有6户农民需要搬迁安置,我镇同意你村村委会在进口村二组石里冲建设集中安置点,并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农村每户一宅一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标准实行建设。收到批复后,需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获得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崇阳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