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8321 文       号 :

发文机构: 沙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要求,经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将在11月举办全县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源头培养、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廉政建设、业务技能等专题培训,教育引导新录用公务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人民公仆意识,提高新录用人员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为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2024年度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81人,名单附后)。

(二)培训时间

本次初任培训集中培训12天(11月4日-11月15日),报到时间为11月3日下午2:30-5:00。

(三)培训地点

县委党校

三、培训要求

(一)组织领导本次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和县委党校共同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要求做好学员调训工作。

(二)勤纪律。务员初任培训班实行全脱产集中学习,学习期间,学员不承担本单位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请假超过三天的,本次培训成绩取消。

(三)相关要求。培训对象须于11月3日下午5:00之前到县委党校行政楼报到。县直单位和天城镇学员的食宿由所在单位安排。二是参训学员自行提前准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文文本(版式不限)。三是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要实现培训目的,参训学员要结合本职 工作带着问题学,集中培训结束后,各单位也要对新招录人员加强培养,及早及快做到人岗相适。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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