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0543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天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 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3. 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做好统计物价工作。
4. 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5. 推进农村平安创建,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 协助设置在本区域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7. 受县相关部门依法交办、委托、承担区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8.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天城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天城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9人,其他人员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描绘的发展蓝图,确定2020年为“小康决战决胜年”、“经济提质提效年”、“融合加油加速年”。我们务必盯紧盯牢全县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全镇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实现“八个新突破”。
一是聚力疫情防控工作,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上实现新突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投入人力物力做好疫情防控持久战的准备,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按照“两手抓”要求,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复学、春耕备耕等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是聚力项目推进速度,在服务园区和建设城区方面有新突破。要问题导向抓推进,挂指挥部干部要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把脉问诊、查找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举一反三抓推进,深入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创新方式方法,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面临的征地拆迁、政策处理、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问题。要安全第一抓推进,把安全意识贯穿于项目建设和运行全过程,夯实主体责任,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三是聚力巩固脱贫成效,在决胜全面小康上实现新突破。严格落实“十大巩固提升工程”,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各类巡视巡察、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查漏补缺。按照县防贫返贫预警机制,及时做好返贫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引导贫困户入社带动致富,持续深入开展“三乡工程”,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四是聚力推进提质增效,在主导产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农旅融合、产村一体、接二连三”发展思路,持续加快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果蔬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产业,抓实抓细稻虾套种产业,持续发展“两竹”“两茶”产业,加大帮扶推进劳务产业。支持郭家岭-龙背-史家渡新建的2000亩水产果品套种基地、寺前村新建的300亩猪场、洪下沿线新种的300亩精品水果采摘园、鹿门铺村扩种的500亩雷竹基地建设,引导合作社规范化运营,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样板合作社,在技术指导、营销服务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服务。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要劳务输入地区的密切联系,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帮助健康务工者有序返岗。
五是聚力推进城乡融合,在推动镇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放大以天城为中心的“1+6”一刻钟经济圈和外围半小时经济圈初步形成的优势,持续深入推进天城“五条金带”旅游示范线,即:以一河两岸为核心,建设滨河休闲带;以洪下十里画廊为圆心,打造洪下景观带;以坤旺农业示范园为龙头,打造城西精品水果采摘带;以影视城为中心,建设隽水影视观光带;以仙山灵泉为依托,建设白云潭生态旅游带。科学制定规划,各村因地制宜探索产业带动型、田园观光型、人文展示型、三产融合型等多种振兴模式,改善接待条件,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发展旅游经济实体,扶持农事体验园、农家乐、民宿等农村新型经营项目,帮助农民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变,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六是聚力推进民生事业,在促进共建共享上实现新突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畅通线上线下就业渠道,特别注重疫情期间滞留在家人员的就地就近就业服务;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加大市场供应保障力度,做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筑牢社会保障网络。配合职能部门加快实现镇域医疗卫生公共体系网格化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共建共享。
七是聚力维护安全稳定,在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方面有新突破。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防范其他领域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加强平安创建,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六项工程”,持续开展新一轮“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努力创建“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防范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做好涉军、涉教、涉众、涉诉等非正常上访稳定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是聚力全面从严治党,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突出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落实,深化支部星级管理,实现支部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管好用好村级阵地,充分发挥其政治、文化、服务、发展、治理的支点和辐射作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持续造血功能。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推进党代表联系日提档升级,规范和推广“湾子夜话”活动,打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工作品牌。加强各项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转化力度,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贯彻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市委组织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五条”以及谈心谈话、困难慰问等激励关爱基层干部措施,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持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十进十建”活动,营造遵规守纪浓厚氛围。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各总计1359.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41.89万元,增长10.43%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等因素。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5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78.4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5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12.05万元、项目支出447.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公务接待费支出 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了预备年度内有跟随省、市党政代表团出国出境工作任务预留资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15万元,与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燃油费下降。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9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3888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共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5.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7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财务审计5万元,天城镇新闻、专栏、政策,公益短信等宣传费25万元,法律服务3万元,档案管理4万元,垃圾清运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