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438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天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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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天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做好统计物价工作。
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推进农村平安创建,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协助设置在本区域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
受县相关部门依法交办、委托、承担区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城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天城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8人,其他人员7人。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1年度纳入天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为天城镇人民政府的收入和支出。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为天城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天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总收入4286.66万元,总支出4212.62万元,较2020年总收入增加1713.23万元,收入增加原因是新增城南指挥部征地项目资金款项;较2020年总支出增加1868.2万元,城南指挥部征地项目资金款项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总收入428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6.59万元占总收入的76.67%。其他收入为1000.07万元占总收入的23.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532.56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80.67万元。收入增加原因是新增城南指挥部征地项目资金款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总支出421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9.74万元占总支出33.7%,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30.05万元占总支出的3.09%,卫生健康支出18.67万元占总支出的0.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70.96万元总支出的61.03%,住房保障支出73.19万元占总支出的1.74%。支出增加原因是城南指挥部征地项目资金款项使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3286.5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532.56万元,收入增加原因是新增城南指挥部征地项目资金款项。财政拨款总支出为3286.5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681.18万元。支出增加原因是城南指挥部征地项目资金款项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6.5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861.2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68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41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52.65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12.7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6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71.0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82.3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38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38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3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8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8万元、津贴补贴33.66万元、奖金58.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96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72万元、住房公积金36.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8万元、抚恤金43.23万元、生活补助2.26万元;公用经费7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8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1.91万元、物业管理费2.52、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3.58万元、 租赁费0.75万元、会议费4.89万元、培训费6.87万元、公务接待费5.72万元、劳务费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7,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5万元,占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2万元,占65.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5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2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客280批次、来客1430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1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1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0个,资金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66%。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数4286.67万元,实际到位4212.62万元,预算资金全部到位。执行率为98.3%。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天城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其中预算执行19.7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98万元,执行数为37.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拆旧复垦覆盖范围全镇年初目标值28个村,2021年实际完成值拆旧复垦覆盖28个村;二是效益指标项目使农村有新的村容村貌,使居民生活在更好的环境中。有效解决了群众翻耕的困难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未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将绩效申报作为单纯的工作任务去完成,没有真正计划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决算编制不够明确,未单独立项编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全部人员学习《中发[2018]34号》文和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文件,认真理解相关要求、学习相关知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与要求,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改变由财务人员单打独斗编制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现象;二是根据绩效目标、指标编制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准确性。
信访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50.74万元,完成预算169.1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投入超概算比例10%;二是效益指标,开展打非治非活动3次,接待来访群众10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体系不够完整;二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编制整体目标,设置合适绩效指标值,健全绩效指标体系;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单位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在以后年度应该及时合理的使用资金。
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8.16万元,完成预算140.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效益指标,公共卫生宣传活动次数4次,及时有效隔离防止疫情蔓延;二是满意度指标,公共卫生政策知晓率95%,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和合理,主要原因是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够重视,没有根据项目性质科学设置指标;二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决算编制不够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单位将认真加强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二是,根据历史开展情况和预计工作安排,合理规划预算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准确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建立绩效评价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建立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2.严格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原则,按定额和标准编制部门预算, 扭转预算编制时的主观性、随意性现状,使预算资金安排与乡镇机构职能相适应,财政支出与实现绩效目标的相匹配,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财力支撑。
3.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以减少沉淀资金。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依据均衡支出及平衡预算的要求,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下大力气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支出及时有效均衡。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6万元。其中:办公费5.28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1.91万元、物业管理费2.52、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3.58万元、 租赁费0.75万元、会议费4.89万元、培训费6.87万元、公务接待费5.72万元、劳务费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6万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76万元,降低19.09%。主要原因是:贯彻节约精神,适当缩减不必要的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中,家具、用具、装具支出15.43万元,通用设备支出12.67万元,专用设备支出1.21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XX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